本报讯(记者孙阎河)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根据环保部相关要求,日前,我市已经开展纳污坑塘整治工作。各县(市)区已经结合本辖区纳污坑塘环境污染状况、土地规划用途、所在区域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实际情况,首先开展控制纳污坑塘污染物扩散工作,同时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实施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严厉打击向坑塘非法排污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据了解,根据相关要求,此次整治工作是重点是,含有废酸、废油、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及其他工业废物,导致地表水、地下水或土壤中污染物浓度水平明显高于所在地环境背景值的工业类纳污坑塘。整治中,我市各级环保部门将根据纳污坑塘的环境污染状况、土地规划用途、所在区域的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等实际情况,评估确定合理的地表水、地下水、底泥及周边土壤污染控制和治理修复目标,原则上首先控制污染物扩散。坑塘污水异地处理后外排水质必须达到相应处理设施的污水排放要求;原地处理后外排或回灌水体污染物浓度水平要达到周边自然水体的背景值。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整治工作,各县(市)区环保部门将按照“一坑一案、限期治理”的要求,在实地调查和环境监测的基础上,确定污染物质、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并逐一编制整治方案。对存在较大环境风险、可能对人体健康或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纳污坑塘,将立即采取切断污染源、管控环境风险的措施。同时,针对工业类纳污坑塘,按照废酸、废油、重金属、难降解有机物等污染物种类和潜在环境风险情况,选择科学可行的治理方法,实行水、土同步治理,而不是仅仅采取简单的加药处理和覆土回填等方式进行治理。另外,针对农村生活类纳污坑塘,整治工作还将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结合,通过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等方式,根治农村生活类纳污坑塘污染问题,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据悉,为了建立治理纳污坑塘长效机制,我市还要求将纳污坑塘排查整治纳入各级环保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中,并结合环保网格化管理、环保专项行动、未利用地环境管理、环境投诉举报等工作,及时将新发现的纳污坑塘记入台账,并实施整治。同时,严厉打击向坑塘非法排污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深挖污染源头,对纳污坑塘周边涉酸、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彻底斩断违法犯罪链条,并综合运用查封扣押、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措施,依法追究违法者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