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帆)连日来,沁阳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多措并举,丰富载体,创新形式,强化社会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有力地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该市已累计收到群众各类举报线索75条。
沁阳市多次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通知》,召开乡镇(街道)、市直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会议,将宣传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到具体责任单位,限定完成时限。建立日报告制度,每天各责任单位上报一次宣传工作进展情况,并通过扫黑除恶微信群上报有关图片资料,确保宣传活动顺利推进、有序开展。
为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沁阳市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媒介作用,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在传统宣传方面,该市在城区和乡镇主要道路设立大型宣传牌16块,在怀府广场利用灯箱制作全覆盖的固定宣传标语35条,在公交车、出租车车身及电子显示屏制作宣传标语120条,在各村、社区书写固定标语1100余条,张贴临时标语3200余条,发布张贴各类扫黑除恶通告15000余份,利用机关单位、医院、学校、商场、网吧、KTV、宾馆酒店、气象播报、金融单位、沿街门店等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600余条。在新媒体宣传方面,利用“平安沁阳”、沁阳公安、“平安乡镇”等微信公众号开展宣传活动,设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专栏,公布各级举报电话,动态发布工作信息,目前共利用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24条。利用微信群建立市、乡、村三级扫黑除恶宣传矩阵,及时将各类信息传达到基层,取得了实效。
该市还印制了“平安乡村”创建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查问卷,在进村督导检查期间,随机开展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工作,掌握了解群众是否知道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辖区是否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该市扫黑办、综治办联合制定宣传工作督导考评制度,将其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评,强化了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意识,有力地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