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③)为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到实处,我市全面发动检察院、公安局、纪委等部门总攻猛打,合力攻坚。市委政法委组织环保局、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护航蓝天行动送法进企业”活动,对全市572家涉气企业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宣讲。同时,开展联合执法,市公安局、环保局联合开展了“蓝天风暴”联合执法活动,共出动1752人次,查处案件67起,刑事拘留10人;办理环保行政案件7起,拘留7人。各级环保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顶格处罚,全市共查处、纠正环境违法行为1721起,立案772起,罚款4958.4万元。
此外,我市还加大奖惩追责力度,制定了《焦作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累计扣缴生态补偿金7858.2万元。制定了攻坚战周考核、月考核、季考核相关制度,每周通报考核结果。在对督导发现问题进行交办的同时实行财政扣缴制,在攻坚战决战60天行动期间,累计扣缴704万元。严格环境问责,对12名工作推进不力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集中约谈,对277人次相关责任人及单位分别进行处理。
大气污染防治,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2018年,我市再次吹响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号角。省环境攻坚办为我市下达的2018年攻坚任务是: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在120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在73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在211天以上。
目标已经明确,完成全靠落实。春节过后,我市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回头看”活动,对去年取缔整治的2361家“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杜绝反弹和异地转移。开展涉VOCs企业专项排查行动,重点对农业、煤化工、制药等工业源和汽修、餐饮油烟等生活源进行全面排查。开展大型车辆尾气检查和油品抽查活动,组织公安、环保、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大排查行动,共检查235个施工工地,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市环境攻坚办还组织各县(市)区和重点企业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2018年整治任务推进工作。
为保障各项活动取得实效,副市长王付举带领环保、住建、工信等部门到拆迁工地、建筑施工工地和工业企业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市政府6个环保督导组坚持驻地督查,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建筑施工工地、“散乱污”企业等进行督导检查。
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九大报告的明确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也是全市人民群众的迫切期盼。市委、市政府将举全市之力,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滚石上山的精神,高效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建设“四个焦作”、早日跻身全省“第一方阵”、让焦作在中原崛起中更加出彩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