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龙卿 实习生刘林君)去年以来,我市城区许多商家在人行道等处违规设置地锁、地桩等设施,不仅影响市容市貌,占用城市道路公共资源;而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
日前,市城管局多次接到市民投诉,希望城管部门对城市道路范围内的地锁、地桩进行拆除。依据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焦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城管局市政设施管理所近期对我市城市道路范围内违规设置的地锁、地桩等设施进行集中拆除。
《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禁止擅自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设施。第四十四条第三项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3月12日,市政设施管理所工作人员在车站街与民主中路交叉口附近拆除违规设置的地锁时,许多市民对拆除地锁、地桩的行为表示支持。一市民反映,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违规设置的地桩、地锁等障碍设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很容易对腿脚不便的老人和孩子造成伤害。
市政设施管理所工作人员随后前往市长途汽车客运总站周边检查地锁、地桩拆除情况,发现这里违规设置的地锁、地桩大部分已经拆除,但仍有个别地锁、地桩没有拆除。在该所工作人员的督促下,市长途汽车客运总站派人拆除了剩余的地锁、地桩。
塔南路新华书店南侧的几家临街商户,均在门前违规设置了地锁。市政设施管理所工作人员依法拆除地锁时,部分商户不理解,表示在自家商店门口设置地锁的原因,是担心附近居民停车影响自家商店的生意。该所工作人员向商户宣传《条例》的有关规定后,这些商户均对拆除地锁工作表示理解和支持。
3月13日以来,市政设施管理所工作人员先后对解放路、站前路、太行路、焦东路、建设路、工业路两侧违规设置的地锁、地桩进行了拆除,对逾期未改正的位于新园路和卫校西街交叉口的天安人寿保险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截至目前,该所共拆除违规设置的地锁254个、地桩465个、栏杆257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