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出了“一加强四坚持”总要求: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是我市谋划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更是一个管全面、管长远的行动纲领。
《实施意见》分三大板块13个部分,分别对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乡村振兴的保障措施作了全面部署。
管全面。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实施意见》都作了全面部署。
管长远。《实施意见》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按照“远粗近细”的原则,对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三个阶段性目标作了部署。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190个贫困村全部摘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文明新风进一步提升。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相对贫困进一步缓解,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乡村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实施意见》明确了“八个坚持”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坚持规划引领、分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