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嘉莉)“今天,我们组织观摩成丰路社区‘李玉香家事调解工作室’和‘张冬香好妈妈工作站’,目的就在于向全市各县(市)区进行推广,以此为引领,奋力开创家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新局面。”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杰说。3月28日,市中级法院召开全市家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会,记者从中获悉,今后,我市法院将全面推广“家事调解工作室(站)”,通过延伸审判职能,实行家事矛盾纠纷化解的关口前移,让家事矛盾纠纷真正化解在最基层。
为进一步拓宽家事矛盾纠纷的解决渠道,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理各类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家事纠纷,市中级法院于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家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突出关口前移,努力把家事纠纷化解在基层。
《意见》要求,各基层人民法院要以成丰路社区“李玉香家事调解工作室”和“张冬香好妈妈工作站”为示范,以法院为主导,联系当地妇联组织,依靠当地基层党委、政府和街道的社区、村委会,结合当地实际,全面组建各辖区家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诉前和诉外工作机构——家事调解工作室(站),2018年4月15日前完成设立挂牌,投入工作的不少于1个。在此基础上,各辖区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行设立若干个,年内逐步实现对各乡镇(街道)的全覆盖。家事调解工作室(站)名称可以借鉴成丰路社区的做法,以当地优秀家事法官、社会知名人士名字冠名。
全市各家事调解工作室(站)均应当充实家事纠纷调解队伍,成立专门的家事纠纷调解团队,包括家事纠纷调查员、家事纠纷调解员和心理咨询师队伍;调解团队由一名专职法官、两名法官助理、若干名社会调解员、一名专职心理咨询师组成;通过合理配置调解资源,充分发挥调解团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突出调解实效。
家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解团队由各辖区法院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官、教师,妇联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相关调解组织的调解员以及街道(社区、村委会)干部等热心公益事业、德高望重的各界人士中优先选任,建立家事矛盾多元化解调解员库,精心打造金牌调解员队伍。家事调解员对家事纠纷的调解应当着重于当事人之间情感的修复。调解结束后,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形成书面的调解报告,供家事法官审判案件时参考。
此外,全市各家事调解工作室(站)均应当设立专门的家事调解室,设立家事心理咨询室、家事观察室及儿童探视中心;条件尚不具备的,可暂与辖区法院共享已经建立的柔性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