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3月24日是第23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开展终结结核行动,共建共享健康中国”。昨日,记者从市卫生计生委了解到,根据我市“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我市将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减少结核病危害,到2020年,我市肺结核发病和死亡人数进一步减少,全市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58/10万以下。
结核病以肺结核为主,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传染病之一。“十二五”期间,我市认真落实国家、省结核病防治规划,依法履行结核病防治职责,落实各项防治措施,进一步健全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结核病疫情呈逐年下降趋势,共发现并治疗管理活动性肺结核患者10700余例,新涂阳患者治愈率达到92%,基本实现了《焦作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确定的目标。
为进一步减少结核病危害,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今年我国启动了2035年终结结核病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去年11月份,市政府发布了《焦作市“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暨实施方案》。规划目标提出,到2020年,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协同、大众参与的结核病防治机制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明确且协调配合的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结核病防治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实现及早发现并全程规范治疗,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等防治服务。医疗保障政策逐步完善,患者医疗负担进一步减轻。肺结核发病和死亡人数进一步减少,全市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58/10万以下。
据了解,《焦作市“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暨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各部门需要履行的防治责任。规划要求,各级政府要重视和加强结核病防治机构建设,落实本地结核病标准化门诊建设任务,2020年年底以前,全部县(市)结核病防治机构完成结核病标准化门诊建设。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肺结核患者和疑似患者,要按照传染病报告要求进行网络直报,并将其转诊至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诊断、治疗、登记、定期复诊检查和健康教育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转诊、追踪肺结核患者或疑似患者及有可疑症状的密切接触者,并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制订的治疗方案对患者居家治疗期间进行督导管理,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健康教育等。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在诊疗和健康体检工作中,加强对有咳嗽、咳痰两周以上或痰中带血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排查,发现肺结核疑似患者后,要将其转诊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规范诊治,并及时报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在辖区就诊的居民或患者中如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防治规划还要求,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落实新生入学体检、因病缺课登记、病因追踪、健康教育等综合防控措施。加强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流动人口结核病患者诊断、报告、转诊追踪、信息登记和治疗、随访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