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4下一版
扩大校企合作 深化产教融合 为焦作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
习近平同金正恩举行会谈
贯彻新理念 抢抓新机遇 加快转型步伐 打造民生福祉
导读
全国台企联考察团莅焦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八次会议
怀川乡村振兴热浪涌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焦作 与佛山缔结为友好城市的决定
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 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
徐衣显与中铁七局客人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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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 年3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八次会议
同意我市与佛山缔结为友好城市 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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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杜玲)昨日上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在市会议中心举行,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焦作市与广东省佛山市缔结为友好城市的决定(全文另发),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明德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丰收、葛探宇,秘书长张凤驰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副市长汪习武代表市政府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我市与广东省佛山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焦作市与广东省佛山市缔结为友好城市的决定;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针对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我市与广东省佛山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下转二版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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