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在广州一地铁站,有市民因为过马路不遵守交通规则,被交警处罚静坐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如果违反交规的行人有特殊情况不能静坐观看视频,可以选择将自己违规的经过详细描述,发布在朋友圈并集齐20个赞,或者将详细描述转到10个微信群内,就可以离开。一些市民看到这样的处罚方式,觉得很新颖可以接受,认为每个人都有荣辱心,这样新奇的方式,可以让违规者记忆更深刻,也可以让更多的人引以为戒。对此,你怎么看?
【观点1+1】
@刚柔v:处罚的最终目的,是让当事人知道违规的危险性和危害性,知错纠错。只要能达到目的,不论什么新颖的方式都可以尝试。但有一条必须谨记,那就是依法行政,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工程师-作家-湖南大学讲师张闻骥:新颖的处罚方式,当事人更容易接受,比简单粗暴的罚款等方法效果要好很多。
@梅语馨香:任何有助于维护交通安全的措施,我们都应该支持。希望民众能够积极配合,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春州芳甸:朋友圈集赞,倒是挺新颖,就怕这种方式起不到教育的作用,大家当笑话一笑了之。
@z531312762:只有让违法者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违法的错误,才能达到宣传教育之功效。将违规经过发布在朋友圈并集赞的处罚方式直达人心,效果绝对超过罚点儿钱。
@奥格了:这种新颖的处罚方式值得推广,一是违规者本人受到应有的处罚,二是转发到朋友圈后,朋友圈里的人也受到教育,可谓一举两得。
@常睿平:这种处罚方式看似新颖,能让违规者留下深刻记忆,却与法治精神相悖。要求违规者在朋友圈里描述经过,与示众没有区别。
【下期话题】
孩子作业做不完 家长签字可免做
日前,江苏省溧阳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要求所属各学校建立作业超时免做制度,以保证中小学生每天有充足的睡眠时间。其中规定,小学生晚上9时、初中生晚上10时尚未完成的作业,经家长签字确认,可以免做。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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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郭 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