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郭嘉莉
在温县法院有这样一支“轻骑兵”,团队虽然只有8个人,平均年龄不超过33岁,但是战斗力十分惊人,成立以来共结案2276余起,人均办案720起,结案时间由90天或180天缩短为16天,工作效率提高6倍多。更为可贵的是,他们所办结的案件无一起上访、无一起发回重审或改判,真正达到了“精品速裁”的理想效果。
他们用一年时间摸索总结出了一种案件繁简分流的行之有效的审判方式,用汗水和智慧浇灌出了累累硕果,用一组跳荡的数字演绎了一个基层法院提高审判质效的“速度与激情”。
实行速裁提质效
时间回到2017年4月5日。为从根本上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切实提高审判质效,温县法院围绕“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目标,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全力组建速裁团队,专门审理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案件,“短、平、快”化解纠纷。
在选人用人上,该院对全院人员知识结构、能力素质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打破庭室界限,对人员进行优化组合。尤其是在速裁团队的人选上,该院优中选优,全面考察,最终选定熟悉民商事、行政、刑事审判,有着“全科医生”之称的审监庭庭长段爱霞作为团队负责人,同时挑选2名基层法庭经验丰富的年轻法官和一名法官助理充实到团队中。此外,该院还为速裁法官配备了3名书记员、1名内勤兼司机。
“这是一个很棒的团队。”每次说起简案快审,段爱霞总把成绩归功于团队。
面对“案件数量激增、审限又短”的现实,速裁团队的每一个人都在奔跑、冲刺。
段爱霞从事审判工作已有28年,她就像一名老中医,每天早早来到法院,为当事人“把脉会诊”,审理案件、调解纠纷,并指导青年法官办好案件。
樊世凯作为该院最年轻的员额法官,每天开庭、写判决书,还要送达法律文书、调解案件。仝争争也是一名“80后”,进入速裁团队以来,他坚持奋战在工作最前沿,每天在诉讼服务大厅办公,第一时间接手案件,零距离接触群众,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在速裁团队,总能看到内勤赵志敏,书记员张文静、任稳静、段孟肖忙碌的身影,他们要么在整理卷宗,要么在通知送达,键盘敲击声、电话铃声以及匆匆的脚步声如同一部交响曲,让人对“争分夺秒”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速裁团队成员的责任心和执行力都很强,他们有时一天要开16个庭,下班后还要送达文书,十分辛苦。”温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红谈起速裁团队,很是骄傲。
速裁团队成立以来,每个成员每天的工作都安排得满满当当,法官不仅要开庭、写判决书,还要送达法律文书。“为优化审判团队,今年3月份我们又完善了制度、创新了方法,将其‘升级换代’。”许红告诉记者。
优化后的速裁团队采取“1+1+2+2”模式,成员分工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明晰。员额法官负责开庭、写疑难案件判决书;法官助理负责撰写简易判决书,统计收结案占比、调撤率、电子送达率等数据,统筹安排开庭时间;书记员负责开庭记录、整理卷宗等工作;送达小组专门负责送达法律文书。
“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这一理念,在温县法院审判实践中得到了体现。由于速裁团队分工明确、责任明晰、运行规范,法官有时间钻研疑难案件,当事人满意度、司法公信力自然而然就得到了提升。
案件分流突出“简”
速裁工作不仅要有“快刀斩乱麻”的果敢,还得有“下刀精准”的审慎,这样才能确保速裁案件的“精、准、稳”。为促进速裁案件管理规范化,该院制定了《温县法院速裁团队工作规程》,确定了速裁工作的基本原则、受案范围和案件审理流程。
关于案件分流,该院立案一庭庭长杨建都说:“除了家事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医疗事故纠纷、土地承包纠纷、排除妨害纠纷、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等12类案件外,其余案件在立案登记后,全部分流到速裁团队。”
速裁团队收到案件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案件材料,发现案件复杂不适宜速裁的,立即退回立案部门,再移送相关审判团队;速裁团队收到案件5个工作日内未将案件退回立案部门的,由速裁团队审理结案,但案件存在管辖权异议、当事人申请鉴定、当事人下落不明等需要转普通程序的,此类案件应在接收案件后15日内退回立案部门。
在局外人看来,速裁团队承办的大多是一些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小案子”。但事实并非如此,“小案子”其实并不简单,正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我们必须把握好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并且要做到案件事实说得清、适用法律说得清。”段爱霞说,每受理一起案件,都必须在第一时间做大量的判前调查工作,包括了解被告相关情况、送达立案手续、拟定审理提纲等环节;案件宣判后,还要整理和装订卷宗、归档等。这些工作尽管琐碎,但容不得半点儿马虎,稍有疏漏,就会铸成大错。
巧妙送达破难题
送达难是困扰法院民事案件审理的一大难题。作为民事案件审理的先锋队,速裁团队在破解送达难上下功夫,创新工作举措,利用通信网络和智慧法院建设,摸索出一套适合速裁案件审理,集电子送达、直接送达、邮寄送达为一体的立体化、全方位送达工作新模式。
速裁团队接到案件后,先通过电话和被告联系,在确认被告身份后,邀请被告添加办案法官的微信,通过微信传送除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材料;对没有微信或不愿加办案法官微信的被告,则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被告应诉,先行予以调解,当场出具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对当庭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则让当事人填写电子送达地址确认书,办案法官可以选择邮寄或电子送达法律文书;对经过电话、短信、微信通知仍未到庭的被告,则直接通过微信、短信、电话方式通知被告应诉、开庭,对经通知拒不到庭的被告进行缺席判决。对没有被告联系方式的案件,先向原告了解被告的相关信息,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认为被告有可能在家的,就和原告一起到被告住所送达;如果被告在家,经调解能达成协议的,当天领取调解书。
“为了方便直接送达,我们3名员额法官审理的案件都是按照区域划分的,这样送达小组就可集中送达,极大地提高了送达效率,节约了送达时间。”樊世凯告诉记者。
速裁团队成立以来,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送达诉讼文书1563件,直接送达603件,邮寄送达457件,有效缓解了送达难。
集约管理显成效
在审判工作中,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速裁团队科学利用时间,善用巧劲,逐渐摸索出审理速裁案件的一整套方法。
“我们采取集约化的管理模式,每个法官将送达、开庭、撰写文书固定在一个相对集中的时段,月初集中送达诉讼文书,月中集中开庭审理案件,月末集中撰写裁判文书,将碎片时间集中起来有效利用,科学谋划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段爱霞说。
速裁团队成立以来,有一组数据十分耀眼:一天开16个庭,撰写16份法律文书。
如此迅速裁决的同时,怎样才能保证案件的质量?
据了解,速裁团队的案件实行“四级”把关制,遇到疑难或是影响重大的案件时,先由速裁团队内部商讨;仍无法确定事实的,报主管副院长给予指导;主管副院长决定不了的,由民事审判专业小组召开会议,共同研究案情;还确认不了事实的,交由审委会决定。
同时,该院还推进民事庭审方式改革,对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直接围绕诉讼请求进行庭审,不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程序限制。对于案件要素与审理要点相对集中的民事案件,根据相关要素并结合诉讼请求确定庭审顺序,围绕有争议的要素同步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对于类案,采取相对集中的庭审模式,将所有的原告与被告集中起来同时开庭,提高庭审效率。与此同时,该院不断提高案件当庭宣判率,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庭宣判;对于适用民事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力求当庭宣判。截至2018年3月23日,该院民事速裁团队当庭裁判案件751件,占所结案件的66%。
对于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易案件,速裁团队采用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等简式裁判文书,简化说理。对当庭宣判的案件,裁判文书可以适当简化;对当庭即时履行的民事案件,经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在法庭笔录中记录相关情况后,不再出具裁判文书。目前,该院在保险案件、劳动争议类案件审理中,大力推行要素式裁判文书,取得了良好效果。所结案件中,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等简式裁判文书占比85%。
“以前写一个判决书需要两三个小时,现在利用简式判决文书,二三十分钟就能写完一个,非常方便。同时,简式判决文书清晰易懂,当事人一目了然,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樊世凯说。
速裁团队遵循“速立、速送、速调、速审、速判、速结”的工作机制,最短一天结案,平均审理周期不超过16天,有效减轻了案件数量日益剧增带来的压力。
“为让‘简案’不跑马拉松,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有调解可能的案件,直接分流到速裁团队。这样一来,速裁团队就发挥了案件‘分流器’的作用,从而推动部分案件进入‘快车道’。”许红表示,今后该院将继续坚持“简案快审、难案精办、繁简分流”的工作原则,切实提高审判质效,高效率、高质量办理好每一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