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帆)4月2日下午,博爱县法院对涉嫌聚众赌博犯罪的买某等7人、涉嫌聚众斗殴犯罪的吕某等3人进行了公开宣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买某为聚众赌博提供场所和资金,王某等4人提供“百家乐”账号及密码,许某、李某以盈利为目的参与其中。博爱县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分别判处买某、王某等5人有期徒刑10个月到9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判处许某、李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判决后,买某等7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吕某等人在博爱县清化镇街道某夜市摊吃饭时,与该街道丁某等人发生口角并厮打,后双方离开。当晚,吕某等3人持洋镐把和砍刀到博爱县中医院对丁某等人进行殴打。经鉴定,丁某等3人的损伤程度分别为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轻微伤。博爱县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分别判处吕某等3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3年4个月和3年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