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日前,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焦作市2018年强化重型运输车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重型运输车辆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为确保此次行动扎实有效开展,我市已在城区主要路段和各县(市)主要路段设立联合执法站点,各县(市)区还将根据各自的工作方案,在大型物流园区、运输公司停车场、涉及大宗原材料和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车辆停放地等场所,设立重型运输车辆油品质量、车用尿素使用和尾气排放检查检测站点,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违规的加油站、生产加工企业及重型运输车辆。
据了解,此次行动位于我市城区的主要路段联合执法站点为中原路卡点、丰收路与中原路交叉口卡点、文昌路卡点、新园路卡点;位于各县(市)主要路段联合执法站点为武陟县塔南路和G327交叉口向东400米,沁阳市常付路与西水路交叉口、常付路与温邵路交叉口,孟州市北环路与会昌路交叉口往西体育局门前,博爱县鸿昌路,丰收路博爱段和柏山超限站、发展大道博爱段,修武县方庄转盘和小纸坊二中队卡点,温县黄河大桥超限站。各县(市)区还将根据本辖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监管需要,建立固定式遥感设备监控。
市强化重型运输车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要求,各县(市)区要在各自辖区的大型物流园区、运输公司停车场、涉及大宗原材料和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车辆停放地、重型运输车辆集中维修地以及超重超限治理站、高速公路及国省道路检查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设立重型运输车辆油品质量、车用尿素使用和尾气排放检查检测站点,对车辆油品不合格、尾气不达标和未添加车用尿素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对油品来源进行溯源。
据了解,为确保各个站点的检查检测工作落到实处,市环境攻坚办对任务进行了具体分工。每个站点负责对抽检车辆的车牌号码、车辆所属单位、驾驶人等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并汇总油品检测、车用尿素使用、尾气排放及不合格油品溯源查处等情况。环保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尾气采用“自由加速法”工艺进行检测,出具检测结果,并对车辆使用车用尿素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商务部门负责组织中石化、中石油等单位对抽检车辆进行油品取样与快速检验,对检测结果存在疑问的,将样品送交工商部门复检溯源。工商部门负责组织具有油品检测资质的单位,对存疑样品进行油品检测,对油品检验不合格的溯源至加油站点,并将有关情况送交质监部门。质监部门负责对油品检验不合格的溯源至燃油生产加工企业。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运输公司停车场、超重超限治理站、调整公路及国省道路检查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协同做好油品抽检抽测等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组织高速公路检查站等场所,协同做好检查检测工作以及各站点抽查抽测工作现场秩序的维持与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