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中路焦作商业街系焦作市焦作辉龙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规定,请焦作市焦作辉龙房地产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或权益承继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60日内,与焦作商业街业主委员会联系,配合该业主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逾期不配合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关权利,将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业主名单:
姓 名 坐 落
孔洪运 焦作商业街C座123号(以新门牌号为准)
焦作市不动产登记局
焦作商业街业主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