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区团结东街焦矿开发2号楼系焦作市焦煤集团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规定,请焦作市焦煤集团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法人代表或权益承继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60日内,与枫华园团东矿开居民议事会联系,配合该业主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逾期不配合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关权利,将由枫华园团东矿开居民议事会和业主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业主名单:
姓 名 坐 落
陶冬冬 解放区团结东街焦矿开发2号楼2单元21号
焦作市不动产登记局
枫华园团东矿开居民议事会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