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昨日下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动员会,全面启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专项治理工作。据悉,该项治理工作将持续到今年年底,重点监督指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和场内食用农产品、食品销售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全市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我市辖区内较大规模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具体包括河南省金土地农产品流通市场有限公司和焦作市芦堡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专项治理的目标为:批发市场开办者和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贮存服务提供者、食品销售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在对批发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指导中,重点是看批发市场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明确入场销售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是否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是否定期检查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
在对批发市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指导中,重点看该销售者是否具有与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和贮存场所,是否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等。
在对批发市场内贮存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指导中,重点是看该提供者是否查验提供服务的销售者的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明,是否查验食用农产品产地或者来源证明、合格证明文件,是否建立进出货台账,是否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贮存日期、出货日期以及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等。
在对批发市场内食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指导中,重点是看其实际经营的食品与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载明的经营项目是否一致;是否具有与经营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现场加工销售食品的超市是否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等。
为确保整治实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订了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标准和整治工作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整治中,我市将对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格查处,依法应当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坚决吊销;依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行政处罚信息。
今年9月下旬开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本次治理范围内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逐个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