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电池种类很多、性能不同,很多消费者对电池了解不够,在购买电池的时候选择错误,导致使用效果不好或产品受损。4月11日上午,记者就此问题对市质监局示范区分局副局长郭永立进行了采访。
谈到正确选购电池的问题,郭永立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电池相关标准的要求,电池的包装上应清晰标明型号、极性(+、-)、标称电压、制造厂商或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商标、执行标准编号、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等内容,特别要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消费者在购买电池时,一定要选择在有效期限、内外观清洁、无漏液、无锈蚀、标志清晰的商品。同时,要根据电器的要求,选择适用型号的电池,同尺寸的电池通常会有几种型号,应根据所用电器耗电量的大小购买适合型号的电池。
郭永立举例说,一些耗电量较大的电器,可以用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LR6、LR03)等;时钟、遥控器等耗电量较小的,可以用普通锌—二氧化锰电池(R6P、R03)等。为保护环境,应尽可能选购标注有“无汞”字样的电池;尽可能到正规的商场去购买电池,并索取发票。“最好不要购买价格特别便宜、质量低劣的电池,这类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出现使用时间短、漏液等问题,严重的可导致电器损坏。”郭永立说。
对于如何正确使用电池,郭永立表示,应按电池及所用电器具上标明的极性标志(+、-)正确装入电池,不正确装入电池(电池正、负极装反),会出现短路,使电池温度迅速升高,甚至发生危险;不要为不可充电的电池充电;更换电池时,要用相同牌号、相同型号的新电池,同时换掉所有旧电池,避免新旧电池混用;应及时从所用电器具中取出电量已耗尽的电池,并妥善处理废旧电池。
“放过电的电池长时间留在所用电器具中,有可能发生电解液泄漏而导致所用电器具损坏,所以不要加热电池。虽然现在市场上的大部分电池都带有保护性外套,但已部分放过电或电能已耗尽的电池,仍可能出现电解液泄漏问题。”郭永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