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振)近日,一辆电动四轮车在博爱县城区行驶过程中突然着火,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王森紧急扑救,将火成功扑灭,避免了人员伤亡。
4月13日13时10分许,一辆电动四轮车行驶至该县文化路与葵城路交叉口时突然自燃,并伴有爆炸及轰燃。辅警王森这时正开车沿着文化路由东向西行驶送孩子上学,发现这一情况后,他立即把车停靠在路边,拨打了110急救电话,并拿起车上自带的灭火器上前灭火,这时也有路人端水来帮忙灭火。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火很快被扑灭了,及时消除了一场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