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快递代收点和智能快递柜越来越多,让人不再因为家里无人收件而苦恼,但也引发出新的问题——家里明明有人,快递员却不愿送货上门,而是发一条短信让收件人自取,这让很多消费者感到不满意。
倘若驿站较远,或者物品较重,消费者的体验一定很糟糕。对消费者来说,网购除了图个物美价廉,还有不必出门的优点,甚至连退货都有上门取件的服务。然而,当“不送货上门”日渐成为快递行业的潜规则,这跟从前去邮局取包裹何异?更有甚者,有些快递还限时领取,否则按拒收处理。反正东西已经到了,快递员也不容易,取就取吧。慢慢地,习惯成自然,很多快递员便心安理得地拒绝送货上门。
对于快递员来说,把物品往快递柜或代收点一扔,确实比送货上门省事多了。有人说,快递员都很辛苦,消费者自己取一趟也没什么。的确,除了“多拉快跑”,快递员还要经常面对地址不准确、收件人不在家、小区禁入等麻烦,这些不可控的因素会影响投递效率。但毫无疑问,服务行业从业者的省事,都建立在消费者不省事的基础上,凭什么给已经交过钱的用户添麻烦?难道辛苦就必须让他人体谅,甚至成为偷懒的理由?
快递员拒绝送货上门,违反了快递企业与用户之间的契约,除非事先声明或另有约定,否则就是服务打折或变相涨价,侵害了消费者应有的权益。这方面,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已有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显然,无论是“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还是“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都意味着快递员有义务送货上门,而不能把包裹放在快递柜或代收点了事。
快递柜不是“甩手柜”。虽然送货上门可能遭遇家中无人,当面验收也可能给收件人增加麻烦,但至少当消费者提出要求时,快递员没有理由拒绝送货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