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他怀着一颗憧憬的心选择了检察事业,从此开始用忠诚和公正捍卫法律的尊严。
他办理批捕案件900余件,其中60余件是大案要案、疑难复杂案件,件件都办成铁案。
他多次被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优秀检察官称号,入选了全省侦查监督人才库,还被评为全省侦查监督业务标兵。
他,就是博爱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郭长树。
“只有做到不枉不纵,才能真正维护公平正义,我绝不能对不起胸前的检徽。”这是郭长树常挂在嘴边的话。
2015年,在办理郜某等4人寻衅滋事的案件时,郭长树从公安机关的侦查卷宗中发现了端倪。“我发现,4人的口供里,不断提到一些‘瞎说’‘毛’‘旦’这样的绰号,问及姓名,郜某等人总说只知道绰号,并不知道他们的真实姓名。”郭长树说。
带着这样的疑问,郭长树开始认真查看卷宗,多次提审4名犯罪嫌疑人。在全面了解涉案人员在案件中的具体行为和作用后,郭长树发现,这是一个比较固定的团伙,这个案件也并不是临时起意才实施的犯罪。
职业的敏感告诉他,这4个人背后应该是一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在仔细甄别证据后,郭长树从犯罪情节较轻且与主犯关系密切的犯罪嫌疑人郜某某入手,多番恳谈后,促使郜某某供述了其他案犯的身份信息。
随后,郭长树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在侦查现有案件的同时,扩大取证范围,并全程跟踪督导案件进展情况。最终,郭长树成功追加逮捕5名犯罪嫌疑人,摧毁了一个涉黑犯罪团伙,赢得了全院上下的一致赞许。
作为一名检察官,在审查逮捕工作中,对那些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嫌疑人,郭长树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从严处理,从不徇私情。但是,无情未必真豪杰,郭长树也有柔情的一面。
2017年,在审查逮捕梁某某入室盗窃一案中,郭长树了解到,梁某某父亲早亡,母亲撇下年幼的他改嫁,而他则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得十分清苦。考虑到这种情况,郭长树为梁某某送去了现金和衣物,还与他交流谈心,引导和帮助他走上正道。
“这个孩子虽然入室盗窃,但他的主观恶性不大,鉴于他只是初犯,我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郭长树告诉记者,“对一时失足的孩子,我十分注重教育挽救,尽自己最大努力帮助他们。”
自古忠孝难两全,对郭长树来说也是如此。他面对繁杂琐碎的工作,往往8小时内无法完成。父亲生病,他没时间照顾;孩子生病,他也没时间照顾;就连他自己生病,也没时间去医院看病。“案多人少,这是咱检察人的职责。”他语气铿锵地说。
郭长树,只是检察队伍中的普通一员,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把自己对检察事业的那分爱诠释得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