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区和平西街辉龙小区系焦作市焦作辉龙房地产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营销分公司开发建设,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规定,请焦作市焦作辉龙房地产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营销分公司原法人代表或权益承继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60日内,与解放区民生办事处枫华园社区联系,配合该业主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逾期不配合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关权利,将由解放区民生办事处枫华园社区和业主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业主名单:
姓名 坐落
代秀云 解放区和平西街辉龙小区3号楼1单元5号
焦作市不动产登记局
解放区民生办事处枫华园社区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