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邓 帆
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司法公正,全力保障民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力量,获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先进集体、省级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该处全力抓好侦查监督主责主业,努力为建设“平安焦作”贡献力量,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3年来,全市侦监部门共批准(决定)逮捕各类犯罪5569件7410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等恶性暴力犯罪案件848件992人,批准逮捕抢劫、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类犯罪案件2307件3094人,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增强了群众安全感。2016年,在修武县检察院办理冒充淘宝店代运营公司诈骗案过程中,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指导追捕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毋某,法院一审判决毋某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博爱县检察院办理的关某等人非法吸收存款案,经侦监部门指导侦查,认定关某非法吸收存款金额7756.13万元。2017年6月,博爱县法院一审判决关某有期徒刑5年。
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确保司法公正。该处秉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工作准则,强化对侦查机关刑事立案的监督,着力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突出问题。3年来,全市侦监部门共追捕175人,监督立案175件212人,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03件,监督准确率达100%。2017年7月,沁阳市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官在审查案件中发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贾某涉嫌妨害公务罪,情节轻微,可以不认定为犯罪,遂将该线索反馈,后经阅卷审查、集体研究、主管检察长审核,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
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全力保障民生。该处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制订了《焦作市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实施方案》《焦作市人民检察院“保卫蓝天”攻坚实施方案》《焦作市人民检察院、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两法衔接,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有效形成打击合力;按照市委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专门抽调人员进行大气污染防治督导,并在《焦作日报》头版刊登文章,详细介绍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该项活动的情况。河南电视台《都市报道》栏目曝光了毋某等人生产、销售毒鸭血案后,该处及时介入案件调查,指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及时收集证据,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惩罚。3年来,全市侦监部门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9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84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并立案侦查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