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豫0811民初1092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将已查封被执行人刘千高所有的位于涧西街4号院中原小区8号楼3单元4楼东户07号及5楼(5楼为附送面积)的房产予以拍卖,具体事项请登录http://sf.taobao.com人民法院拍卖网、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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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