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3月21日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座谈会的精神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梳理编制“一次办妥”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焦政办明电〔2018〕47号)以及4月26日我市政务服务“一次办妥”改革动员会的要求,市安监局高度重视,紧紧抓住我市成为全省“一次办妥”改革试点市的重大机遇,组织相关科室围绕“审批更快、服务更优”梳理政务事项工作目标,坚持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工作原则,对现有行政许可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确保申请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一次即可完成相关手续。第二批三项具体政务服务事项如下:
1.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
2.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受理。
对暂未列入“一次办妥”的政务服务事项均涉及现场核查或者专家评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或者问题均须整改,并经复查或者专家确认,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下一步,市安监局将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继续深入探索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妥”方法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布“一次办妥”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让企业和群众享受更多“一次办妥”“一站式”服务。
市安监局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