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帆)今年年初以来,武陟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四项措施,切实服务和保障精准扶贫工作。
严厉打击妨碍精准扶贫的各类刑事犯罪。该院各业务科室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围绕精准扶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大局,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贫困地区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犯罪活动,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案件的诉讼监督,努力构建生态司法屏障。
加大对精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办和预防力度。该院依法查办和预防扶贫开发工作中的职务犯罪,重点查办发生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危房改造、饮水安全、易地搬迁、农村合作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深化职务犯罪预防,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沟通,建立联席会议等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扶贫开发工作的规划部署、政策举措以及涉及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投资、重大项目等情况,围绕扶贫工作的重点环节,查找制度疏漏,及时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保障精准扶贫项目顺利实施。
扎实开展涉及精准扶贫各项诉讼监督工作。该院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依法监督纠正司法机关违法插手经济纠纷、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查封扣押财物和冻结银行账户等影响贫困地区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并进一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全面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继续完善诉讼结果、诉讼过程和执行程序的监督体系,重点监督纠正扶贫攻坚行动计划中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积极参与贫困地区依法治理和社会矛盾化解。该院积极促进贫困地区社会矛盾化解,完善检调对接机制,加强释法说理,注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促成刑事和解。结合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等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治保组织、调解小组等章程和组织,深化基层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律扶智工作,破除陈规陋习,促进文明习惯的养成和法治观念的树立,营造社会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