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詹长松)记者昨日从市环境攻坚办获悉,4月份,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督导中共发现99个环境突出问题,共扣缴各个县(市)区财政402万元。
4月1日至30日,省驻焦强化督导组、市环保攻坚专项督导组和PM2.5专家组对我市各地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各项管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从中发现各县(市)区共存在99个管控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通报数据显示,督导组在解放区检查发现19个问题,在示范区发现15个问题,在山阳区发现16个问题,在马村区发现6个问题,在沁阳市发现7个问题,在博爱县发现8个问题,在中站区发现6个问题,在武陟县发现5个问题,在修武县发现4个问题,在温县发现4个问题,在孟州市发现9个问题。
依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未落实各项管控工作事项的县(市)区要实施财政扣缴。按照要求,市财政局对解放区、示范区、山阳区、马村区、沁阳市、博爱县、中站区、武陟县、修武县、温县、孟州市财政分别扣缴109万元、72万元、70万元、32万元、29万元、26万元、15万元、14万元、13万元、13万元、9万元,共计402万元,列入环保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