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定兴)4月24日,中站区王封街道丁香社区李封新村残疾人秦彦光的亲属收到了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焦作分公司支付的2200元疾病身故理赔款。这是我市首例困难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案件。
4月17日,秦彦光家属报案,被保险人秦彦光因病在家中突然身故。街道社区专委及时与区残联、保险公司联系,递交理赔材料,保险公司以最快捷的理赔程序,于4月24日将2200元理赔款转到其家属的账户。秦彦光亲属给市残联打来电话,激动地说:“感谢党和政府为残疾人做了一件大实事、大好事,切切实实地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残疾人的心坎上。”
据了解,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困难残疾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市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共焦作市委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2017年民生幸福工程的实施意见》,制定下发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困难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意见》,通过财政全额补贴、个人免缴参保费的方式,为全市持证的困难残疾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截至目前,中站区、马村区、解放区、孟州市、温县、修武县、沁阳市、山阳区的困难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4月1日起已依次生效。其他残联的承保手续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