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愈一生曾五任地方长官。他作为积极用世的官吏,每到一处,都会深入体察下层民众的疾苦和要求,并积极予以解决。
韩愈第一次被贬,就任距长安2000公里被称为“天下穷处”的阳山县(今广东省阳山县)县令,但他并没有懈怠,而是勤于政务,建立制度,宣传德礼、教化百姓、发展教育、“革阳山乌言夷面之陋”,使阳山出现“彬彬儒雅”的景象。虽然在阳山仅14个月,却赢得了阳山千百年来百姓的纪念。第二次贬任河南县令。他冒着丢官失命的危险,与留守郑馀庆据理争辩,禁止军人侵扰百姓,制裁那些地痞流氓等恶势力和仰仗裙带关系欺压地方官吏的豪强,维护了当地的社会治安,保护百姓安居乐业。第三次被贬任潮州(今广东省潮州市)刺史。他到潮州后,改变了当时大官谪为州县长官不治地方政务的惯例,调查民情、教化黎民、改恶溪、驱鳄鱼、发展生产、释放奴婢、发展教育。仅仅8个月的任期,却在潮州赢来了“一片江山尽姓韩”的千古奇观。时至今日,那里的百姓还念念不忘韩愈的恩德,把韩愈当成神灵供奉。
韩愈第四次被贬任袁州(现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刺史。他参照潮州做法,对袁州强迫欠债人为奴的弊端,一律折值放免,全州共释放奴婢700多人。在他调回京城后,又积极倡导把这项政策推行至全国执行,并严加检查,终于使这种陋习得到根本改变,大大减少了百姓的痛苦和负担。第五次被贬任京兆尹兼御史大夫。他一到任,就执行强硬政策,制止禁军违法乱纪,扭转了京师社会治安混乱的状况,保护了人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维护了百姓的切身利益。
(作者系中国唐代文学学会韩愈研究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