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作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我市将加大对四类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第一类是学前教育阶段的残疾幼儿,按照建档立卡学生标准享受保教费和生活费补助。第二类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在“两免一补”的基础上,对所有残疾学生按照省定营养改善计划的补助标准给予资助。第三类是高中阶段所有残疾学生,按照建档立卡学生标准免除学费和住宿费,并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第四类是中职阶段所有残疾学生,按照建档立卡学生标准免除学费,并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据统计,全市各学段残疾学生共1576名,其中学前教育阶段106名、义务教育阶段1273名、普通高中阶段79名、中职教育阶段118名。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