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保险销售人员以回馈老客户、升级旧保单、补偿收益等名义诱导消费者“退旧保新”。北京保监局日前发布提示,“退旧保新”实则是诱导消费者对旧保单减保或退保,并用减保或退保资金购买新保单,一般会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失。消费者应认真了解“退旧保新”可能产生的损失,理性选择。 朱慧卿 作(新华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