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文化
员工因身体不适拒绝加班,第二天却被工厂管理者拒绝入厂。近日,记者从江苏省江阴市总工会获悉,江阴祝塘某服装公司员工胡某,因工作强度较大自感身体不适拒绝加班,当第二天胡某到公司上班时被拒绝入厂。在和公司僵持阶段,胡某属于旷工吗?通过工会调解,该公司同意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胡某在双方僵持期间的工资。胡某经考虑,选择留在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该事件说明,员工和工厂管理者对于加班文化有不同的理解。对于加班文化,你怎么看?
【观点1+1】
@樊耀文微博:员工权益莫侵犯,“加班文化”别泛滥;职员不是机器人,工作岂能连轴转?
@心雨zyh:员工应有选择权,不能肆意“被加班”;互相理解多尊重,合作共赢能走远。
@工程师-作家-湖南大学讲师张闻骥:加班当自愿,切不可强求,更何况员工身体不适,公司管理者就更不该强迫员工加班了。
@常少杰1:加班文化其实是打着“爱企业”的旗号侵犯员工合法权益。加班当以员工自愿为前提,企业管理者认同的加班文化,就是要求员工绝对服从,而员工对于加班文化的理解恐怕只剩下无奈了。
@河北白帆:企业员工不但要加班赚钱,更要珍惜自己的身体,拒绝非法加班,敢于质疑畸形的加班文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雨中漫步2A:员工身体不适,企业管理者就应该给予适当照顾,这才能让员工感受到企业的关怀和温暖。该事件中的企业管理者要求胡某带病加班,本身就是霸王条款,胡某通过工会协调及时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其做法值得鼓励!
@怀府侠客:服装厂为了按时交货,加班赶活是家常便饭,不然耽误了交货期需要支付违约金,生意会赔钱。对于员工加班,公司一般会提高工资待遇,或者在交货后组织员工旅游,但这样做的前提是要与员工达成共识,切不可强迫员工加班。
@芳心云天:特殊情况应该特殊对待。公司因为赶工期要求员工加班很正常,但前提是征得员工的同意,同时支付相应加班费。作为公司员工,也应有大局观念,为公司贡献最大力量。对于此事件,公司员工胡某因为身体不适拒绝加班也在情理之中,公司应该关心员工、尊重员工。
@zjtlove:说到底,这是利益分配问题,要想让员工拼命干活,企业管理者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办法,没有共同利益和价值观的契合就没有强大的执行力。
@常睿平:企业与员工之间,要相互理解、相互尊重,构建和谐劳资关系,这样更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员工安心工作,从而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
【下期话题】
红枣、枸杞与身体
“有多少人,一边熬着夜,一边敷着面膜;有多少人,一边收藏养生指南,一边拼命加班;有多少人,一边夜夜买醉,一边往杯子里放红枣、枸杞……很多人,嘴上说着养生,身体却在轻生”。这是视频《健康本该如此》的部分解说词,这个短片近日在网上热传,被网友称为“年度最扎心”短片。该短片取材于当下中青年人的真实生活经历,同时也戳痛了千千万万奋斗者的内心。虽然职业不同,但大家都在用不同的方式透支着身体,广告里的场景我们都十分熟悉,朋友、同事,甚至自己就是剧中人。对于事业与身体的关系,奋斗中的我们该如何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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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聂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