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昨日,记者从市卫生计生委了解到,今年起,我市将用三年时间,全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计划,着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仅是深化医改的需要,更关系着广大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为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我市结合实际提出,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求突破,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保障政策到位,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持续完善,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着力构建与基层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未来三年,我市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将进一步健全,实现每个县(市)设置1所县(市)办综合医院、1所县(市)办中医类医院和1所县(市)办妇幼保健院,常住人口50万以上的县(市)可适当增加公立医院数量或建设县(市)级医院分院。政府在每个建制乡镇(街道)办好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规划建设,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
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实现每个县(市)至少1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配设备配置到位率达到100%。基层卫生队伍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人数占比达到45%。合理引导一般诊疗服务下沉到基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县域内总诊疗量的比例达到90%。
运行机制更加顺畅。全面出台和落实财政补偿机制、人事薪酬分配制度、资源统筹配置等综合改革政策,基本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基层医疗卫生运行新机制。
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各县(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处方管理、抗生素使用、医院感染、诊疗护理操作、医疗安全等质量控制体系更加健全。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构建公平有序的就医秩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进一步提高,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社区管理更趋规范,服务效果更加明显。
为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三年提升计划目标的实现,我市要求,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将基层卫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加大投入,抓紧落实,严格督办,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要强化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的政策保障和推进机制。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发展规划、资格准入、规范服务、行业监管等职能,负责计划的具体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要增加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投入,确保实现发展计划中提出的目标任务所必需的财力保障;人社部门要研究制定合理的人事政策,吸引医学人才扎根基层并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的引导作用,建立健全有利于分级诊疗的医保支付政策,引导群众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发展改革(物价)部门要制定符合基层实际、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含量和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要严格卫生建设发展项目评估审查制,建立规划监督评估机制,对计划执行进度实行定期督查,对实施情况实行定期评估,完善反馈与调整机制,建立和完善计划实施中的日常性督导以及中期和后期的评估验收,切实增强计划的执行力。
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倡导卫生人文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加强基层卫生文化建设,培育卫生计生职业精神,树立基层卫生形象,增强基层卫生广大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激发推动事业发展、服务群众健康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