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为加快我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促进全省外贸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5月2日起,省商务厅开展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评选认定工作,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须于6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至省商务厅商贸发展处,同时提交推荐企业申报电子版。
据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申报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对外贸易经营者资格且已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和委托代办退税备案;具有专业化的外贸服务团队,能够为其他企业代办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信保等综合服务业务和协办融资业务;企业具备较为完善的业务风险管控体系,建立了规章制度通过必要的客户审核和监督机制,实现贸易全程可溯、可控、责任可究;近3年内未发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增值税抵扣凭证、骗取出口退税行为,严重违反海关、检验检疫和外汇管理法律法规等行为。
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初审,同意后出具推荐意见连同企业申报企业一并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收到推荐意见和申报材料后,将会同省财政厅、省国税局、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等部门组织评定并公示后,认定为“河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省商务厅对“河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会同相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认定和考核,达不到标准的取消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