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金华
城管执法人员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是否落实?5月23日至24日,由市城管局4名业务骨干组成的检查组,对市城建监察支队、市政设施管理所、4城区及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管部门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进行了全面考核。
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未做到语言文明规范的,扣5分;未做到行为文明规范的,扣5分;执法少于2人的,扣100分;执法时未主动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并说明来意、执法依据的,扣100分……考核中,检查组严格按照考核标准为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打分,彰显了考核的严肃性。
5月23日下午,在市人民医院大门口附近,山阳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在群众的监督下开始“考试”。“同志,您好!我是山阳区城管局执法人员王长有,根据《焦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项‘城市道路及公共场所内,禁止下列行为:擅自摆摊设点,兜售物品等’的规定,现责令你改正违法行为。”王长有出示执法证后,向占道经营的当事人说明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帮助当事人将店外物品搬进店内。
站在一旁的“考官”仔细观察执法人员的每一个执法环节。“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的语言表达方式直接反映其基本素质和知识水平,口头语言表达要注重文明、规范,肢体语言要谦和稳健。”“考官”郭质丽作出现场点评。
“好,我下一步一定会加强学习,提高口头、肢体语言表达水平。”“考试”完毕,王长有虚心接受“考官”提出的建议。“‘考官’当众点评,现场打分,我有压力,但这种压力会变成我进步的动力。”王长有坦言。
“网上流传的负面消息,让很多人对城管队员有误解。我今天亲眼看到城管队员执法的全过程,感觉与城管队员的距离近了,感觉城管执法更接地气、更加透明了。”一位市民对市城管局这种动真格的“考试”竖起了大拇指。
“前面有家商铺违法摆放广告牌,执法人员可对其进行执法管理。”在烈士街,“考官”随机出题,要求城管队员现场执法。由于该商铺多次在店外摆放广告牌,经城管队员多次责令改正,却无动于衷,城管队员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广告牌先行登记保存,同时下达“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通知书上,不仅要写清楚先行登记保存的理由,还要写清楚法律依据。”郭质丽现场指导城管队员制作执法文书。
“此次‘考试’形式新颖,通过‘考试’,我市城管部门的服务水平如何?工作成效如何?问题差距在哪儿?都表现出来了。”郭质丽说,“此次‘考试’是对我市城管执法队伍执法水平的全面检验,不仅了解了基层真实的执法情况,而且发现了执法中的短板,为下一步规范执法流程、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等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据了解,今年,市城管局将在全市城管系统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年活动,提高队伍素质,完善执法制度,改进工作方式,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全力打造“法治、服务、百姓、科技、和谐”城管,树立城管新形象。
今年年初以来,市、县两级城管部门上下联动,全面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业务培训活动,通过全员“充电”,增强城管队员依法行政本领,提升城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在今年的“四城联创”工作中,全市城管系统充分发挥主力军和排头兵作用,发扬连续作战、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作风,以舍我其谁的气概和时不我待的精神当先锋、打头阵,为打赢“四城联创”攻坚战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