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丰舒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有关要求,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步伐,我市日前下发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规定示范区和六县(市)建成区为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区域,今年新开工的装配式建筑占新开工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要不低于10%,其中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达到30%以上。 据悉,与传统建筑直接在工地上浇筑施工不同,装配式建筑是在工厂里生产预制构件,然后运到工地上组装而成,就像搭积木一样。目前,装配式建筑在欧美和日本已经非常流行,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根据住建部的规划,到2025年我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筑比例要在50%以上。根据市政府通知要求,2019年起,我市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学校、医院、养老建筑等项目原则上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15%,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40%,并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面积。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达到50%以上。力争到2025年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原则上应达到100%。新建装配式建筑应达到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综合管廊、城市桥梁等)原则上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
为了有效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我市对应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其中包括:用地保障——辖区政府将对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采用装备式建造方式建设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保障用地;财政支持——我市设立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资金,2019年年底前,对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住宅和1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公共建筑项目给予50元/平方米的市财政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500万元;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项目及从事技术研发等工作的单位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购买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的商品住宅、全装修商品住宅,在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前提下,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税费优惠——符合装配式建筑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和生产单位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扶持,装配式成品房发生的实际装修成本可按税收政策规定在税前扣除,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奖励支持——对装配式建筑工程开辟并联审批、模拟审批、容缺审批等绿色审批通道,对装配式建筑优先推荐中国人居环境奖、鲁班奖、国家绿色创新奖等国家级奖项;加大中州杯、省绿色建筑创新奖、省优质工程奖中装配式建筑项目评分分值;交通保障——交通运输部门在职能范围内,对运输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运载车辆开辟绿色通道,享受车辆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