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四城联创”统一部署,深入推动“创新焦作、富裕焦作、美丽焦作、平安焦作”建设,提升广大市民文明交通素养和城市文明形象,根据全市政法综治系统让人民更满意“十件实事”方案部署,按照市综治委《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综合和平安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文明出行保平安”为主题,通过广泛宣传、示范引导、文明接力,多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集中开展一场全城文明礼让和谐交通行动,严惩交通陋习、倡导文明出行,使“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的和谐交通理念深入人心,全力营造安全畅通交通环境,为“四城联创”不断助添新的活力和强大动力。
二、组织领导
焦作市成立“文明出行保平安”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小平任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公安局局长宫松奇任第一副组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刘传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张爱华,市交通局局长王树人,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春旺,市教育局局长王峙东,市城管局局长杨廷中,市规划局局长田晋源,市工商局副局长孟令辰,市邮政管理局局长张萍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政委汤凤军任办公室主任。市综治办、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邮政管理局为成员单位,其他市综治委成员单位为责任单位。
三、活动内容
2018年5月起,在全市范围开展“文明出行保平安”专项活动,具体分解细化为八个专项行动。
(一)深化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行动
1.在城区主干道继续增设电子抓拍监控设备,利用科技手段加大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的整治力度。
2.优化勤务模式,增加交警上路执法密度,加大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现场查纠、处罚力度。
3.定期曝光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加强舆论宣传、监督作用,巩固礼让斑马线专项活动成果,将礼让斑马线活动拓展到全市各县(市)区,使机动车礼让斑马线逐渐成为一种社会共识。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综治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法委
(二)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1.加大对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教育、处罚力度。
2.选取城区主要道路交叉路口安装“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自动抓拍系统”,定期曝光交通违法人,起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综治委各成员单位
(三)车辆乱停乱放及违法占用公共区域整治行动
1.清理整治在路内机动车位长期停放的僵尸车、广告车。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2.清理整治利用物品占用公共停车位、私自涂改停车线等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3.整治机动车在盲道及非机动车道上违规停放行为。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4.整治摊贩在道牙以下占道经营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5.整治公交车不按要求有序进入港湾违规停靠行为。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6.整治出租车、网约车、单位班车、校车等乱停行为。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7.整治临街单位、商铺利用打桩、圈围、乱停乱放等方式违规占用道牙以上公共区域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综治委各成员单位
(四)外卖、寄递行业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1.增强外卖行业、寄递行业电动车驾驶人遵纪守法意识。严厉整治闯红灯、逆行、走快车道、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行驶过程中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2.在所属行业建立清退和禁入制度。对多次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建立“黑名单”,实行清退和禁入制度。对发生较大事故以及该交通违法突出的企业,实行定期约谈,建立不良企业信用记录。
3.指导外卖行业、快递行业实行“一人一车一证一码”制度。对超标在用电动自行车设置最长一年过渡期,逐步更换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综治委各成员单位
(五)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1.加强临街幼儿园、小学、初中学生入校管理,确保学生随时进校。科学安排学生放学顺序,确保家长不在学校周边长时间等待。
2.对学生开展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教育。在学生中开展“不坐违章车”活动。
3.公安、教育、住建、城管等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利用学校操场、门前空闲区域,科学规划学校周边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放区、家长等待区等区域。规范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
(六)火车站、汽车站周边交通秩序整治
1.铁路派出所、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密切联动,整治火车站、汽车站周边交通秩序。
2.铁路派出所、市公安局科学规划机动车停车位,规范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以及私家车停放秩序。
3.车站规范乘客、行人通行秩序。
4.城管、公安加大对摊贩、三轮车整治力度。
牵头单位:铁路派出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
(七)集贸市场周边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规范整治临街集贸市场经营秩序,加强早、晚特殊时段占道经营和车辆乱停、乱放违规行为整治。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八)市城区蓝牌货运车辆整治行动
1.在市城区山阳路以西,太行路以南,普济路以东,龙源路以北区域内(含上述4条道路),禁止蓝牌货运车辆高峰时间通行。
2.在市城区解放路(山阳路至普济路段)、建设路(山阳路至普济路段)、站前路、人民路(普济路至文汇路段)、丰收路(普济路至文汇路段)、龙源路、普济路(太行路至映湖路段)、民主路(太行路至世纪路段)、塔南路、迎宾路(丰收路至世纪路段)、焦东路、山阳路(太行路至世纪路段),每天6时30分至22时禁止蓝牌货运车辆通行。
3.运输鲜活食品等涉及民生货运车辆以及市政维护、紧急抢险、城市管理等部门车辆,要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通行备案,在规定时间和规定路线通行。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综治委各成员单位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8年5月至6月)宣传启动阶段
由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开展一次“文明出行保平安”专项活动宣传启动仪式,组织市综治委成员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各团体、广大志愿者参加,举办大型宣传活动,发布倡议书,组织开展宣誓、签名活动,广泛宣传文明礼让和谐交通的目的、意义,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第二阶段(2018年7月)发布公告阶段
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各自负责的专项整治内容,在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发布整治公告,也可多部门联合发布。同时,大量印制整治公告,将整治内容、时间、区域、路段以及适用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详细载明,在城区广场、车站、商场、居民楼院广泛张贴,最大限度提高人民群众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第三阶段(2018年8月至11月)集中整治阶段
各牵头单位集中采取多种措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遵规守法意识;要通过开展有奖举报活动,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公安机关要定期召开交通违法曝光会,加大对车辆、个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四)第四阶段(2018年12月)考核验收阶段
市综治委将“文明出行保平安”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18年全市综治和平安建设年度考核内容,年底前组织考核组对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文明出行保平安”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四城联创”统一部署的具体措施,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载体,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确保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方案要求,及时成立本地本部门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专班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开展。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制订细化本地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强力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的优势,开辟固定版面,明确固定时段,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文明礼让和谐交通的重要意义和先进典型,曝光不文明行为。要发挥自身优势,依托各类宣传阵地,利用广场、商场、单位LED显示屏不间断播放文明礼让公益广告;要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公益宣传展板、设置提示牌等开展文明提示;要通过现身说法、专家点评、制作专题节目,扩大社会影响;要发挥好微博、微信、网络论坛等新媒体作用,加强与网民的互动,争取全市人民群众的关注和支持。
焦作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焦作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焦作市公安局
焦作市教育局
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焦作市城管局
焦作市邮政管理局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