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帆)今年年初以来,修武县人民检察院把开展公益诉讼作为法律监督主业的增长点和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重要切入点,积极完善公益诉讼线索发现和办理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3月,修武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大狮涝河修武陈村段河水污染严重,随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经实地察看、询问了解、抽检水样、调取相关单位执法档案等查明:从2011年起,周边群众陆续开始在大狮涝河修武陈村段河道南岸进行畜禽养殖,最多时期达37家。养殖户将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直接排放到大狮涝河,造成污染。
修武县政府今年2月份明确要求,2018年大狮涝河水质除氨氮≤3.0mg/L外,其他指标均要达到国家V类水质标准。经该县环保局水质抽样检测,大狮涝河陈村段水质未达到国家V类水质标准。
该县水利局、环保局、郇封镇政府对大狮涝河修武陈村段河水的监督管理存在怠于履职情形。因此,修武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该县水利局、环保局、郇封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大狮涝河修武陈村段周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目前,收到检察建议书的单位,正在按照检察建议积极整改,污染情况得到初步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