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不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导致工作被动、影响整体工作推进的,一次通报批评,两次以上责令向党组说明情况,同时依据有关纪律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追责问责、党政纪处分、调整工作岗位及免职等处理。发现有违纪违规线索的,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市中级法院以中央巡视组交办案件办理工作为重点,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党组记录、查阅信访化解档案、约谈回访信访人的方式,完善大督查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有令不行、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不按时限节点上报工作进展,不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导致工作被动、影响整体工作推进的,一次通报批评,两次以上责令向党组说明情况,同时依据有关纪律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追责问责、党政纪处分、调整工作岗位及免职等处理。发现有违纪违规线索的,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大督查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组长、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利学说。
对信访案件,群众最盼的是有人一盯到底,最怕的是一转了事,没有后续跟进,如泥牛入海,杳无音信。为此,全市法院继续坚持好信访接待制度,每天都有一名院领导在法院信访大厅接访,接访需填写接访日志,并签署具体接访意见。对于来访群众的诉求,能够当即解决的,当场作出解答和处理;需要交办的,信访局依据领导的接访意见制作领导接访交办函,交办函由院长签发。有关部门接到交办的信访案件后,确定责任人,主动约见信访人,了解其诉求。就信访案件拿出处置意见,做好化解工作,确保将信访人吸附在当地、稳控在基层。
全市法院重点对金融借贷、房屋拆迁、征地补偿、非法集资、特定利益群体等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各责任单位实行日排查、日报告。对排查出的信访案件及信访人,逐案落实责任单位、包案领导、责任人,以及信访人所在单位、乡镇、村(街道)和稳控人。法院包案领导、责任人联系信访人,及时掌握其信访诉求,对于正在审理的案件,耐心解释,提高办案质量,依法公正办理。对于申诉案件,坚持化访为诉原则,不断提高立案审查的效率,符合再审条件的及时导入诉讼程序,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对于已有处理意见但群众继续信访的案件,按照“三个重新”“三个不局限”重新开展案件审查。即重新组织办案人员、重新调查取证、重新研究化解意见,不局限于原有结论、不局限于原有工作办法、不局限于原有工作人员工作原则。对于已信访终结、法律程序穷尽、历史遗留问题等案件,继续做好释法明理和教育稳控工作。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进行救助,同步跟进思想化解工作,促其息诉罢访。
今年年初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对于中央第一巡视组交办的案件,认真研究、因案施策、分类化解,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以抓好交办案件为契机,倒逼司法公开公正,倒逼工作作风转变,努力提升案件服判息诉率,提升审判质效,提升群众的满意度。截至5月1日,两级法院已报结132件,报结率为9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