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西安6月6日电(记者许祖华)记者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西安市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商品房销售秩序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的对象为在售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受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承担商品房销售代理、营销策划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检查的内容包括: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直接或采取内部认购、缴纳诚意金、排号等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不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准售房源,捂盘惜售或变相囤积房源;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造谣生事,误导市场预期;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