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新忠)“经查,你(单位)存在渗坑排放超标污水行为,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条例,决定对你(单位)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运输车辆、动力电源箱予以查封。”6月13日上午,市环保局向位于县道X018与长济高速公路交叉口北侧的武陟县恒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发《焦作市环境保护局查封(扣押)决定书》,依法对该企业相关设备进行现场查封。
记者在该企业生产现场看到,厂区内的石子、沙土等物料全部处于露天堆放状态,没有采取任何覆盖措施,更没有建立沙石物料仓储设施。厂区出入口处缺少必备的喷淋设施,道路硬化不到位,上面积了厚厚的一层灰尘。
“5月31日,市环保局联合市公安局开展了一次联合执法行动,执法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武陟县恒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没有任何防尘抑尘设施,还存在将清洗废水通过简易沉淀池直接排放到长济高速公路排洪沟渠内的情况。”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经过对污水取样检测,该污水PH值达12.01,超出《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PH值6~9的标准。随后,市环保局向长济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咨询得知,高速公路排洪沟渠未经防渗处理,所以该企业行为属于通过渗坑超标排放生产污水违法行为。
在该公司紧邻长济高速公路一侧,记者看到中间有一条排洪沟渠,沟渠内还存在大量污水。“这样的超标排放,不仅会对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还会对高速公路路基造成破坏。”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据悉,下一步,市环保局将联合市公安局,依照法律规定对该公司渗坑排放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同时要求该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建立物料仓储、喷淋设施等,对厂区路面进行硬化,健全废弃混凝土回收机制、清洗水循环利用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