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孙先生
问题陈述:我个人婚前按揭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合同上是我一个人的名字,目前还在还款中。现在接到通知要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请问能加上我爱人的名字吗?
行动记者:秦 秦
行动结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的规定,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办理房屋登记时,依据的是房管部门或土地部门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因孙先生在购房时以个人名义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已经备案。所以,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只能以个人名义进行登记。如孙先生想要增加其配偶为共有人,可在购房按揭期满后,持结婚证、身份证及契税部门出具的缴(免)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增加共有人的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