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新忠)近日,记者从我市召开的全市经营性煤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针对经营性煤场环境污染问题,我市重拳出击,按照煤场整治“9+1”细化标准和加快推进煤场整治工作要求,将于6月底前关闭退出经营性煤场203家,全市经营性煤场将减少50%。7月15日以后,未通过整治验收的煤场,不再纳入监管备案范围,由属地政府负责依法关闭。
据悉,今年年初,我市登记的经营性煤场共有409家,主要集中在沁阳市、博爱县、武陟县。三个县(市)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经营性煤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所有经营性煤场进行摸底甄别,将能够完善手续且能按要求标准实施整治的煤场和因土地、规划、安全等因素不能按要求标准实施整治的煤场区分开,不同的情况制定不同的措施,制订完善的规范整治工作方案。博爱县共排查出经营性煤场184家,其中具备规范整治条件的95家,拟关闭退出89家。沁阳市共排查出经营性煤场204家,其中具备规范整治条件的111家,拟关闭退出93家。武陟县只有山煤集团河南煤炭物流有限公司1家煤炭物流园区(园区内共有经营性煤场21家)。全市具备规范整治条件的共206家,拟关闭退出的共203家。
下一步,我市要求各县(市)区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明确保障措施、明确奖惩规定,建立经营性煤场环境污染整治专门协调机构。形成工作合力,煤场环境整治的各成员单位,必须严密配合综合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