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焦作市孟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66*
反映情况:焦作市孟州市谷旦镇西边的王大义村,慧盈食品加工厂生产月饼馅,将洗冬瓜的废水倒入村东的蟒河内,有时候直接倒在村里的大马路上,气味难闻,污染饮用水。投诉人多次向焦作市环保局、河南省环保厅反映没有处理结果。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一)关于慧盈食品加工厂生产月饼馅,将洗冬瓜的废水倒入村东的蟒河内,有时候直接倒在村里的大马路上,气味难闻,污染饮用水问题
经调查,“慧盈食品加工厂”实为孟州市惠颖食品厂,位于孟州市谷旦镇王大义村,建设年产300吨食品馅料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将冬瓜等原料去皮、打蓉后,制成馅料。按照《河南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有关规定,该项目列入孟州市“清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改完成后在孟州市政府网上进行了公示备案。
经调查,该企业按照现状评估的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设了日处理能力20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厂区内污水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西侧一干渠,符合现状评估要求。2017年11月29日,经河南宏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外排水取样检测,达到河南省蟒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776-2012)。该企业受冬瓜原料供应影响,正常生产时间为每年7月到11月,2017年12月初停止冬瓜打蓉工序,停止排放生产废水。2018年6月14日,孟州市环境保护部门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
2017年9月26日,孟州市环境保护部门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运输冬瓜渣等固体废物过程中有丢弃现象,冬瓜渣变质后产生腐臭气味。针对该违法行为,孟州市环境保护局已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孟环罚决字〔2017〕第89号),处罚金额5000元,处罚已到位。
针对其投诉的反映的污染饮用水问题,孟州市环保部门请河南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博晟检验技术有限公司分两次对该企业周围的居民饮用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水标准。
此问题属实。
(二)关于投诉人多次向焦作市环保局、河南省环保厅反映没有处理结果问题
2017年10月,有投诉人向孟州市信访局、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进行上访投诉,孟州市环境保护部门均按照程序对案件进行了办理。就投诉人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该投诉人进行了反馈。
此问题不属实
问责情况:无。
二、焦作市孟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74
反映情况:焦作市孟州市槐树乡汤庙水库、柴河水库,私人在水库里面养鱼,水质变黑,有臭味。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一)关于焦作市孟州市槐树乡汤庙水库、柴河水库,私人在水库里面养鱼问题
汤庙水库位于孟州市槐树乡汤庙村北,黄河流域蟒河支流南那沟上游,隶属孟州市水利局引沁灌溉管理处管理。总库容182万方:兴利库容71万方;是以防洪、灌溉、养殖为一体的小(1)型水库。20l1年12月27日除险加固竣工。
小柴河水库位于孟州市赵和镇柴河村南,黄河流域蟒河支流南那沟上游,隶属孟州市水利局引沁灌溉管理处管理。总库容820万方,兴利库容522万方;是以防洪、灌溉、养殖为一体的小(1)型水库水库。水库原设计灌溉面积4万亩,有效灌溉面积2.5万亩, 2009年10月完成水库除险加固。
2009年,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当时水库管理形式,小柴河、汤庙两水库水面养殖对外承包,由承包人逐年向水库投放鱼苗捕捞成鱼,进行生态养殖。
该问题属实。
(二)关于水质变黑,有臭味问题
由于两水库控制流域面积较小,孟州市年降雨量偏少,靠自然蓄水难以满足灌溉需求,孟州市水利局引沁灌溉管理处每年需要向焦作市引沁灌区管理局购买1-2库水源补偿两水库水量满足群众灌溉需求。库中水源自然更新1~2次,目测两水库水质正常。
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孟州市已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两个水库提取水样检测。今后孟州市将加强管理,排查可能出现的污染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确保水库水质正常。
问责情况:无。
三、焦作市孟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94
反映情况:1.焦作市孟州市南庄镇田寺村工业路西段路北,老蟒河边五组地里露天堆放大量的皮毛下脚料,臭味熏天,无人处理。2.宋永根在田寺村商贸大道路北居民区堆放了皮毛下脚料,气味难闻影响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一)关于焦作市孟州市南庄镇田寺村工业路西段路北,老蟒河边五组地里露天堆放大量的皮毛下脚料,臭味熏天,无人处理问题
经调查,孟州市南庄镇田寺村工业路西段路北,有一硬化的场地,为田寺村村民张相正所有,距最近居民约260米,面积约2000平方米,地面已硬化。该场地东西两侧为农田,南邻工业路、北邻老蟒河。业主将收集的绵羊原皮下脚料临时堆放到该场地,不定期卖外地厂家。检查时现场绵羊原皮下脚料堆放150吨左右,现场异味较大。
此项问题属实。
(二)关于宋永根在田寺村商贸大道路北居民区堆放了皮毛下脚料,气味难闻影响生活问题
经调查,宋永根堆放场地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东西两侧为企业,南邻公路,北邻农田,距最近居民区约120米。该场地已硬化,建设有防雨设施。业主将收来的绵羊原皮下脚料收集后装车卖给外地客户。现场检查堆场地面硬化,有少量绵羊原皮下脚料在棚内覆盖密闭,有一定异味。
此项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关于张相正堆放场的问题,2018年6月13日,孟州市环境保护局、南庄镇政府要求其立即对堆放的绵羊原皮下脚料进行清理,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孟罚责改﹝2018﹞第N39号),责令其在料棚未建设完成前,不得堆放物料。同时,孟州市环境保护局对其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孟环罚先告字﹝2018﹞第33号),并处罚金额2万元。目前,该场地绵羊原皮下脚料已清理到位。关于宋永根堆放场的问题,2018年6月13日,孟州市环境保护局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孟罚责改﹝2018﹞第N38号),责令其对堆料棚进行密闭。
问责情况:无。
四、焦作市博爱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96
反映情况:焦作市博爱县许良镇范庄村主任将垃圾堆放在村边不清理,村主任范百顺用铲车将垃圾堆入竹林里,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举报属实。6月13日,博爱县爱卫办和许良镇人民政府组织调查人员对信访举报问题进行调查落实。
(一)该举报件反映“焦作市博爱县许良镇范庄村主任将垃圾堆放在村边不清理问题”
经查,范庄村每天有保洁员负责清运垃圾,但村庄周边死角清理不彻底,情况属实。
(二)该举报件反映“村主任范百顺用铲车将垃圾堆入竹林里,污染环境问题”
经查,未发现用铲车将垃圾堆入竹林里污染环境痕迹,情况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排查,立行立改。6月14日早上范庄村委组织人员对村庄、竹林内外,田间道路全面认真排查,对路旁、沟旁、河道、林带积存的垃圾、卫生死角进行集中清理,做到村庄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无杂物挡道,日常生产生活用品堆放规范,乡村道路沿线视距内清洁干净,并将村内垃圾运到距离村庄800处村垃圾集中堆放点集中堆放,每10天运到博爱县垃圾处理场。二是规范保洁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范庄村完善建立环境卫生长效机制,制定了卫生保洁制度、环卫保洁站工作制度、垃圾不落地卫生管理制度、保洁员主要工作职责等,并实行人员管理责任制。
追责情况
许良镇纪委对范庄村委主任范百顺进行诫勉谈话。
五、焦作市孟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34
反映情况:焦作市孟州市大定办事处段西村村北,过了新孟路向北30米路西有家养鸡场,老板姓韩,苍蝇乱飞气味难闻。投诉人多次向孟州市环保局、畜牧局反映无人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一)关于苍蝇乱飞气味难闻问题
经调查,该养鸡场位于孟州市大定办事处段西村村北,新孟路与上段十字口路西50米处,距城区东环路约500米,距蟒河约700米,不在禁养区范围内。该养鸡场建于1995年,占地2亩左右,现存栏蛋鸡7000只(日龄约200天,正处于产蛋高峰期),负责人为张芬,系被反映韩姓老板的妻子。
经调查,该养鸡场未建设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粪便主要堆放在场区后空地,经晾晒后定期外运,导致粪便在存放过程中向空气中散发臭味,同时导致苍蝇滋生。
此项问题属实。
(二)关于投诉人多次向孟州市环保局、畜牧局反映无人处理问题
经调查,6月11日,接群众举报反映该养鸡场有关问题,孟州市立即安排农林、环境保护等部门及所在乡镇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孟州市农林局对其发放《告知书》,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对场内外粪污进行立即清理;对场内粪便科学处理,每天及时清理粪便,保证场区内外不出现粪便乱堆、污水乱排现象,保持场区及周边环境卫生;委托第三方对场内粪污进行处理,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强环境消毒,积极开展疫病监测,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不存在无人处理问题。
此项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该养鸡场粪污已全部清理完毕。因该养鸡场位于人口密集区,周边商户众多,属于敏感地带,孟州市将在2018年12月底前对该养鸡场进行关停搬迁。
问责情况:无。
六、焦作市马村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30018(*)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焦作市马村区姜冯营村村长山坡上采石及有关人员告密的情况。1.自2014年以来,损坏土地数十亩,挖土地掘开,盗取白矸土,近来乱采乱挖根本没有停下。2.在山上盗挖石头,大多在晚上采挖运输,如果有举报上边抓得紧,就会通知暂停。用三四辆挖机进行作业,有时运用炸药。一个自然的山体几天工夫就不见了。在2017年11月20日放了两次大炮,居民的门窗、房屋像大地震一样的晃动,挖机的采石声两公里外也能听到,运输损坏乡村道路。如果有人举报,在很短的时间就会有人把举报人信息通知给被举报人。3.2016年11月份,卖风井200余吨铁获利30万多元,至今没有入账,这是冯营矿给村民的补偿。取证多次向乡政府反映,一直没有结果。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举报不属实。
马村区安阳城街道办事处姜冯营村村委会主任康小军(又名康保军),2014年12月任职至今。
(一)反映“自2014年以来,损坏土地数十亩,挖土地掘开,盗取白矸土,近来乱采乱挖根本没有停下”调查情况。
经国土部门调查,该举报不属实。2014年以来,国土部门在巡查过程中未发现有盗挖白矸行为。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2012年5月,安阳城街道办事处姜冯营村支委会、村委会经过村“四议两公开”同意将村北山坡白矸进行拍卖,康保军以20万元价格中标,姜冯营村委会将白矸拍卖所得款中的17.3万元发放给村民(250元/人)。
(二)反映“在山上盗挖石头,大多在晚上采挖运输,如果有举报上边抓得紧,就会通知暂停。用三四辆挖机进行作业,有时运用炸药。一个自然的山体几天工夫就不见了。在2017年11月20日放了两次大炮,居民的门窗、房屋像大地震一样的晃动,挖机的采石声两公里外也能听到,运输损坏乡村道路。如果有人举报,在很短的时间就会有人把举报人信息通知给被举报人”调查情况。
经国土部门调查,该情况不属实。经过调查了解,群众所举报的地点只有安阳城街道办事处姜冯营村北焦作煤业(集团)冯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贮灰场内有山体,该处原有多家私营持证采石厂,随着国家对露天开采矿山企业的规范化要求,这些采石厂早些年就已全部关停退出,遗留下大面积裸露的山体和崩塌的浮石,极易出现私挖盗采,国土部门将该处列入了北山整治重点巡查区域,并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2004年3月,焦作煤业(集团)冯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与马村区人民政府签订土地征用合同,合同约定将安阳城办事处魏冯营村北、姜冯营村西北261.52亩土地征用,修建大坝用于存放粉煤灰。2016年4月,康保军在焦作煤业(集团)冯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贮灰场内采挖石料,对此国土部门对康保军盗采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2016年6月,随着焦作市北山治理力度的加强,加之市、区有关执法部门严打的高压态势,该处未再出现过私挖盗采现象。2017年2月,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北山绿化工作的通知》(焦北山综治〔2017〕1号文)要求,焦作煤业(集团)冯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对贮灰场进行生态绿化,严格按照生态绿化要求监管,治理期间对影响治理区域内的散落浮石进行清理,现场清理的浮石用于绿化基础建设(挡土墙等),并按地形地貌进行覆土植树绿化,截至目前共覆土7300余方,现已种植桑葚树1500余棵,柏树2000余棵,成活率达95%。通过绿化对该区域生态环境进行了修复。国土部门对该处山体进行了标识喷绘,焦作煤业(集团)冯营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在灰坝入口处设立拦车杆,严格限制无关车辆出入,有效防止破坏北部山区生态环境。国土部门接到过焦作市北山办和上级国土部门交办的关于群众举报此处私挖乱采方面的举报转办单,经过调查落实举报均不属实,国土部门均及时进行了书面回复,不存在将举报人信息通知给被举报人情况。目前马村区4家非煤矿山中焦作市磊盛石材加工有限公司、焦作市双盛石材加工有限公司由焦作市安民爆破有限公司马村项目部负责提供民用爆炸物品和爆破服务,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冯营石灰石矿由焦作市安民爆破有限公司马村项目部负责提供民用爆炸物品,由河南迅达爆破有限公司负责爆破服务,焦作千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开采由兖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马村分公司负责提供爆破服务,爆破火工品由河南省永联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提供,经向焦作市安民爆破有限公司马村项目部、焦作千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冯营石灰石矿了解,2017年11月20日,4家非煤矿山均未开展矿山爆破。经向市公安局马村分局安阳城派出所了解,2017年11月未接到马村区安阳城街道办事处姜冯营村村民关于类似放炮投诉、报警信息。
(三)反映“2016年11月份,卖风井200余吨铁获利30万多元,至今没有入账,这是冯营矿给村民的补偿。取证多次向乡政府反映,一直没有结果”调查情况。
经安阳城街道办事处调查,情况不属实。该信访举报内容马村区安阳城街道纪工委已于2017年7月调查处理,并给予安阳城街道办事处姜冯营村村委会主任康保军诫勉谈话的处分决定。经安阳城街道纪工委调查核实,2016年5月份,焦煤集团冯营矿破产,冯营矿位于安阳城街道办事处姜冯营村东北角的风井需向外运送机器设备,由于土地塌陷赔偿问题冯营矿与姜冯营村未达成一致意见,姜冯营村群众阻止冯营矿外运机器。后该问题经安阳城街道办事处、冯营矿、姜冯营村三方协商,初步达成冯营矿给姜冯营村200吨废铁、10万元补偿的口头协议。协调期间姜冯营村村委会委派人对冯营矿风井外运设备进行看管。其后姜冯营村在冯营矿风井运出3车废铁买到冯营矿北焦辉路边一家废品收购站,处理废铁款1.68万元。废铁的处理由村支部委员、报账员姜化安负责。在冯营矿向外拉设备期间,姜冯营村群众再次阻止外运。安阳城街道办事处、冯营矿、姜冯营村三方又重新达成赔偿姜冯营村40万元的协议(该赔偿协议未兑现),原给姜冯营村的200吨废铁、10万元补偿的口头协议作废。处理3车废铁所得1.68万元未入安阳城街道办事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姜冯营村账户,主要用于支付村民刘连根房屋裂缝补偿5000元,支付姜冯营村看管风井人员任巧莲、王全保、王福新、刘小中4人工资6600元,支付康保军在协调该事项中招待费用2000元,余款支付焦辉路廊道建设拉土2600元和机械费用600元。经安阳城街道纪工委调查后,给予姜冯营村村委会主任康保军诫勉谈话,给予姜冯营村村支部委员、报账员姜华安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查。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