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全市政法系统“转变作风抓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及“学成都佛山、促转型发展”活动的开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盼,经市委政法委研究,推出了全市政法系统2018年度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共48件,现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度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10件
1.坚决保护群众诉权。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当场登记立案,不能够当场立案的在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起诉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及时释明并一次性告知补正,当场登记立案率在97%以上。
2.让群众诉讼更加便捷。全面推行自助立案、网上立案、网上缴费,让群众不跑腿、少跑腿;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联系法官窗口,帮助当事人预约、联系法官;建立法官专用电子邮箱,方便当事人与法官随时联系、提交材料;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让当事人和律师能够网上提交材料、交换证据,送达裁判文书之外的法律文书。
3.让群众即时了解审判信息。向当事人同步短信推送立案、分案、开庭、结案、送达、上诉、卷宗移送等重要节点信息,随案生成案件查询二维码,方便当事人通过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查询案件进展,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参与诉讼活动。
4.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完善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对依法应当公开的审判流程信息通过互联网向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主动公开,审判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流程信息通过互联网或其他方式向公众公开;敞开法院大门,让群众无障碍走进法庭旁听,了解司法,监督司法,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5.让群众生活更加安全。在党委统一部署和领导下,与监察、检察、公安等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坚决扫除黑恶势力犯罪,特别是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摧毁其经济基础,从严从快打掉其保护伞和关系网,让人民群众更安全、更幸福、更有获得感。
6.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典型案例、现身说法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推动建立家庭、学校、社会等联动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司法保障。
7.服务和保障民生。公正高效审理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依法及时解决关系民生的民商事争议,坚决纠正损害民生利益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严厉打击侵害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8.服务保障“美丽焦作”建设。大力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加强对涉及群众利益的大气、水、土壤、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污染案件的审理,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毁坏耕地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行惩罚性赔偿、环保禁止令,积极运用修复性司法手段,公平、公正审理好每一起环境资源案件。
9.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加强网络查控金融理财产品、车辆、不动产等各类财产;加大对失信惩戒力度,让失信被执行人贷不了款、投不了标、担任不了公职、不能高消费;保证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到位,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后发现财产线索的随时恢复执行。
10.持续改善工作作风。热情、耐心、文明接待每一名来诉来访群众,认真倾听群众诉求;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办案公正廉洁。
监督电话:(0391)3386162
二、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10件
1.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法治需求,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制定服务保障意见措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五个振兴”“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脱贫攻坚、厕所革命等重点工作,加强“三留守”人员司法保护,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结合司法办案,针对发现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制度漏洞,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乡村社会治理。
2.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发挥法治对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慎重对待企业和科研单位在创新探索中出现的决策失误和偏差,最大程度激发企业和科研单位创新活力。坚持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研究制定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意见措施,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产权犯罪,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加强相关申诉案件办理,加强与工商联和相关企业的联系沟通,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于看不准、弄不明、有市场、受欢迎的新技术、新业态所涉案件,向有关专家、专业人员咨询,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坚决防止将科研经费使用中的违规当作犯罪对待,严格区分科技成果转化利益与利用职权索贿受贿、贪污侵占的界限。通过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保障科技创新的举措,不断优化企业营商环境,让广大科技人员更放心地从事创新、让企业家更加放心地经营好企业。
3.加强生态领域公共利益保护工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组织开展生态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开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采取挂牌督办、参办、领办等方式,集中办理一批重点案件。参照省检察院与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等6部门会签的《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积极协调国土、环保等部门会签加强公益诉讼工作方面的文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作用,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作用,及时监督纠正一批破坏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结合办案开展普法教育,加强工作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典型案例,积极构建保护、打击、预防、修复为一体的生态检察工作模式,推动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加强向党委政府的汇报沟通,积极推动出台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强化生态领域公共利益司法保护。
4.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加大针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认真办好每一起案件,依法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涉罪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社会帮扶,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健康成长创造条件,最大程度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
5.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普法活动。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强化机制建设,将检察官“以案释法”普法活动作为司法办案的自然延伸和有机组成部分,推进普法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对作出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不支持监督请求等终局性处理的案件,以及作出纠正违法、通知立案、通知撤案等监督决定的案件,向案件当事人、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申请人、申诉人和有关机关,说明案件办理的事实依据、法律适用和办案程序,争取理解认同。在此基础上,结合所办案件,针对不同群体,采取送法上门、组织法庭旁听、巡回宣讲、警示教育等不同形式,进一步深化普法宣传。
6.深化“温情司法关爱岗”工作机制。在司法办案中,坚持温情司法关爱活动与司法救助、脱贫攻坚、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对涉案贫困家庭人员,除申请国家救助外,与当地基层组织、民政部门相结合,充分运用国家有关政策,定向帮扶。对于学龄儿童、孤寡老人、失独家庭,定期不定期回访走访,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心理疏导、精神抚慰等活动。通过温情司法,充分体现新时代检察机关、检察人员的司法人文关怀,积极修复被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7.切实规范司法行为。积极参与、扎实开展全国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和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推动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整改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自身司法行为的文明规范,加强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8.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根据高检院、省院统一部署和要求,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创新工作机制,构建规范统一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集检察服务、案件信息公开、接受监督等职能为一体,方便群众通过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电话热线等渠道,获得全方位立体式检察服务。
9.加大重要案件信息和有关法律文书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依法及时公布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以及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提起公诉等重要案件信息;及时公开人民法院所作判决、裁定已生效的刑事案件起诉书、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法律文书,让律师、当事人以及社会公众都能看得到、查询得到。
10.加大新媒体检察宣传工作力度。适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特点,大力加强检察机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建设和应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组织“讲检察故事、展文明形象”集中采访等宣传活动,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监督电话:(0391)3570083
三、市公安局2018年度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18件
1.设立24小时便民自助服务点。依托东方红广场、市汽车客运总站、焦作火车站广场的“焦作公安警务工作服务站”,设立户政、出入境业务便民自助服务点,24小时为群众提供身份证自助办理、户籍政策自助查询、身份证办理进度查询、新生儿重名查询、居住证自助签注、港澳台二次签注等服务。
2.全市居民身份证办理收费实行扫码支付。优化平台环境,完善业务流程,规范非税收费,全市公安派出所户籍室居民身份证办理业务同步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缴费。
3.居民跨省市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覆盖至全市所有派出所。在试点基础上,将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覆盖至全市所有公安派出所户籍室。凡离开原户口所在地在我市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市)居民,可凭本地居住证明,在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户籍室就近办理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4.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实现“立等可取”。全市公安机关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限从法定的3个工作日缩短为“立等可取”。群众可在申请临时身份证当日,凭办理凭证在县级公安机关户籍窗口直接申领证件。
5.焦作境内户口迁移实行“全城通、一站式”。取消市内准迁证和迁移证发放制度。本地户籍居民申请市内跨县域户口迁移的,可直接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手续,无须返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公安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批程序,并向申请人手机号码自动推送审批结果。
6.对因疾病、残疾等原因导致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上门办理居民身份证服务。根据预约情况,对因疾病、残疾等原因导致行动不便,无法到公安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群众,由民警携带离线人像采集设备和指纹采集设备,为群众提供上门办理居民身份证服务。
7.进一步完善人才落户政策。在对高校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实行“零门槛落户”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落户办理手续。以上人员凭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即可在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对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社区集体户中登记户口。
8.筹建出入境24小时自助办理区。在市公安局出入境大厅(世纪路)设立自助签注机和自助发证机,实现护照、港澳通行证的发放和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业务的24小时办理;依托中站、马村派出所户籍室设置自助签注机,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港澳台二次签注。
9.缩短港澳商务签注、外国人居留许可办理周期。将港澳商务签注办理周期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对有紧急商务需求的企业,实行当场办理、当场取证;将外国人居留许可签发周期由原来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10.拓宽车管所便民服务内容。为群众提供咨询导办、业务查询、自助照相、免费复印、部分车型免费拓号等服务。
11.搭建车管邮政便民服务站。借助全市10个邮政营业网点(修武环城东路邮政所、沁阳建设南路邮政支局、温县黄河中路邮政支局、博爱东城邮政支局、孟州河阳街营业厅、武陟兴华路邮政支局、解放月季公园邮政所、解放东路邮政所、高新文昌路南段邮政所、高新人民路邮政所)、3个揽投部(龙源湖邮政大厦行政揽投部、老体育馆山阳揽投部、陶瓷路解放揽投部)搭建“车管邮政便民服务站”,受理驾驶证、机动车补换类业务16种,群众无须前往车管所就可以通过寄递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12.开通“焦作警邮通平台”。群众通过登录“河南邮政EMS便民通”微信公众号,点击“警邮通”焦作版块,可以在线申请办理驾驶证补办、期满换证、变更联系方式以及机动车新车注册、新车6年免检、申领临牌、行驶证补办、异地委托、变更联系方式、补领号牌等业务。
13.全面实行机动车检验网上预约办理。群众可以通过登录“河南省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ha.122.gov.cn)、12123手机APP客户端预约机动车检验业务,车主按照预约的时间、地点参加车辆检验,随到随检。
14.开通微信、支付宝自助缴费平台。车管所业务大厅在为群众提供人工缴费、自助刷卡缴费的基础上,开通微信、支付宝缴费模式,缴费更便捷。
15.增加货车临时入市通行备案站点。在入市限高架卡点、固定检查站和城区各交警大队开通临时入市货运车辆通行备案业务。对符合环保要求的车辆,就近办理临时入市备案;对符合环保要求、运输鲜活农产品等涉及民生的车辆,建立“绿色通道”,确保无障碍通行。
16.大力推广轻微交通事故网上快速处理快速理赔。对符合条件的机动车之间轻微财损事故进行网上快处快赔,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减少交通事故当事人现场等待时间和往返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和汽修厂之间的烦琐环节。
17.提高消防行政审批效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项目的办理时限由规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工程,由规定的55个工作日缩短为30个工作日,开辟重点工程绿色通道,对重点工程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提供技术服务。
18.规范“消防窗口”服务。对群众的业务咨询,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将业务办理条件、程序、时限、需提交的资料一次性向群众说清楚讲明白,“96119”24小时热线电话随时接受社会群众对消防业务的咨询和对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
监督电话:(0391)3990788
四、市司法局2018年度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10件
1.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今年年底前,全市市、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基本完成,全市行政村(居委会)基本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法律顾问)全覆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2.继续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律服务“双百”活动,再选择100家企业和100个贫困村作为服务对象,积极为企业和贫困村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合同审查等法律服务,为企业生产经营保驾护航,为贫困村脱贫攻坚贡献力量。
3.持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受援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00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万人次以上。
4.认真开展“贯彻十九大精神、调解纠纷促和谐”人民调解专项行动,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加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选聘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努力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对矛盾纠纷早预防、早排查、早化解,重点解决群众身边的婚姻家庭、邻里、医疗、道路交通等领域矛盾纠纷,实现矛盾纠纷调解率100%、调成率96%,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助推和谐焦作、平安焦作建设。
5.完善公证办证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当事人实行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开展五一劳动节为市级以上劳模免费办理公证公益服务周、重阳节为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公益服务月活动。
6.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司法鉴定事项,在收取当事人费用时,减收不低于法定标准20%的费用。
7.在全市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进万家”,促进全社会坚定宪法自信、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自觉。
8.推进狱所务公开,坚持和完善监狱长、强制隔离戒毒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咨询。
9.进一步加强市监狱、市太行强制隔离戒毒所会见室便民设施建设,开展文明会见室创建活动,为服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家属会见提供便捷服务。
10.继续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服务基层、关爱下级”活动,为基层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帮干警解决一批实际困难,加强基层建设,激发干警活力,在全系统营造暖心聚力的工作氛围。
监督电话:(0391)3569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