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振国)日前,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焦煤集团采取多项措施,全力提升安全生产管控水平,为下半年各项目标的顺利完成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实施紧急状态管理。从今年6月起至12月31日止,在焦煤集团实施安全生产紧急状态管理,并提出“七个一律”管理措施:所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一律立即停止一切采掘活动,重新进行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未经验收合格严禁恢复生产;所有突出矿井和邻突非突矿井的煤巷或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凡是未按要求采取区域防突措施的,一律停止掘进施工;所有矿井石门揭煤、即将贯通的掘进工作面,一律停止掘进施工;受水害或火灾威胁、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一律停止施工;凡是安全没有把握的,一律停产进行整改;所有突出煤层凡是能够下山掘进的,一律不得上山掘进施工;所有停产的采掘工作面,未经验收合格,一律严禁恢复生产。
严厉打击“三违”和违规行为。要求各单位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和不安全管理、不安全操作等行为,集中开展打假专项行动。凡发现指标超标、灾害治理或抽采效果不达标,以及假钻孔、假数据、假台账、假评价等情况的,立即责令单位停产整顿,并对矿长、总工程师等直接责任人从重追责。对及时纠正、制止严重“三违”、积极整改重大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员工,经核查属实的给予重奖。
强化干部值班和下井带班制度。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所有矿井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由矿长和书记各带一个班,分两个班次进行24小时驻矿轮换值班。所有在岗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值班管理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严禁脱岗和酒后上岗;凡发现领导干部违规或执行值班制度不到位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领导下井带班必须紧盯关键薄弱环节,抓牢安全不放心地点,在现场发现和及时督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焦煤集团纪委和安监局坚持把领导干部执行值班和带班下井制度的质量和效果情况作为月度安全“双基”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严格奖惩、严格追责。
强化安全责任追究。一是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凡是在安全生产紧急状态期间发生事故的,一律顶格处理。二是严格隐患责任追究,坚持“重患必停、重患必究”,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因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而造成事故的,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重大隐患除从重追究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业务部门的责任。三是严格不安全行为责任追究,凡是触犯河南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瓦斯防治三个“十条规定”及河南能源瓦斯、水害和冲击地压防治三个“十条红线”规定的员工,一律从严从重从快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真正做到对事故、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三个“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