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豫0811民初476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将被执行人王霞所有的位于山阳区建设中路姜河小区山阳开发41号楼2单元103号房产予以拍卖,具体事项请登录淘宝司法拍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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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