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豫0811民初1198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将被执行人刘利勋所有的位于博爱县中山路(西段)36号博爱县宏基中心商业广场西商业楼无单元C1-063号予以拍卖,具体事项请登录淘宝司法拍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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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