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二版)组织2人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查验,面积要实际测量,用GPS定位,填写《每木检尺表》和《伐区调查设计表》。回局后推算求出总株数、蓄积、出材量等;3.公示:经伐区调查设计、现场查验后符合采伐条件,可作为拟批准对象,填写《林木采伐公示》,张贴于所在村明显位置,平原地区公示5天,山区7天;4.林业局审批:对公示中没有异议的,填写《非国有片林、林带林木采伐审批表》,报局领导审批。发证人员根据《河南省林木采伐和木材销售运输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各大、中型河道、水库的堤岸防护林、黄河故道防护林、宛东防护林的抚育伐、更新伐,由所在县(市)林业主管部门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孟州市农林局所办采伐许可证,均是按以上程序依法依规办理的。
孟州市河务局属于中央财政差额预算单位,财务收支是受上级直接监控检查的,每年并未拨付绿化专项费用。多年来,河南河务局、焦作河务局组织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孟州市河务局多次进行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及“小金库”专项等各类检查、审计,均未发现违规违纪及私设“小金库”行为。
2015年8月,某某园艺场以黄河湿地范围内的林木不能办理采伐证、不能对外承包、孟州市河务局隐瞒该地块为湿地,以此为由将孟州市河务局告上法庭。2016年6月30日,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承担诉讼费用。2017年8月30日,二审判决全部支持原告诉讼请求。2017年10月27日下达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8年1月11日,孟州市河务局收到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认为二审和终审判决未考虑到孟州市河务局的利益,显失公平。裁定:终止原判决的执行、本案由本院再审。2018年3月30日在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重审了此案件并于6月10日下达了民事裁定书:撤销二审和终审判决结果,发回博爱县人民法院重审。
整改措施:今后,孟州市将进一步加强黄河防汛安全保障工作,加大对黄河工程护堤林木的规范管理力度,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做好树木的采伐更新,打造滩区生态、防护、安全绿色长廊。
问责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