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焦作市温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60098
反映情况:焦作市温县岳村乡西坡村公路北,有一家恒顺红黏土砖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十几年非法占用西坡村的耕地建砖厂。烟囱高度不达标。诉求人称自己家农田被污染,废水直接排放农田地内。
调查核实情况:
收到《焦作市协调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格核实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属实情况的紧急通知>》后,温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属实情况进行再次分析研判核实,最后,核定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六批(D410000201806060098)信访举报件举报问题属实。
1.关于反映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温县恒顺新型建材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废气。该厂已于2016年10月14日建成了大气排放自动监控基站并投入试运行,2016年12月6日正式与省市监控平台联网运行,2016年12月20日通过焦作市环保局验收(焦环自控〔2016〕111号)。经调取温县自动监控中心对企业污染因子实时排放的各项数据,该厂未出现废气超标排放行为。
2.关于反映非法占用西坡村十几年的耕地建砖厂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厂位于岳村街道西坡村一组地西北侧、祥云镇北贾村东南侧、老温孟路北侧,占地约25.098亩土地,根据《温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温县恒顺新型建材厂占用土地的批复》(温政土〔2009〕52号),该用地属于工业建设用地,符合温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关于反映烟囱高度不达标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温县恒顺新型建材厂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有双碱法脱硫除尘设施,其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由22米高排气筒排放,该厂烟囱高度已达到环评要求(环评要求不低于15米)。
4.关于诉求人称自己家农田被污染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自2017年10月13日至2018年6月3日,按照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措施的要求,温县恒顺新型建材厂实行错峰生产处于停产状态;在此期间,该厂对其烟尘污染防治设施及在线监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6月4日开始正常生产,监控中心平台显示其在线数据正常。现场经执法人员查看,未发现周边农田有被污染现象。
5.关于反映废水直接排放农田地内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温县恒顺新型建材厂生产工艺中不产生废水,举报人反映排放到农田地内的废水,是该厂下雨天厂房上流下来的雨水。
处理及整改情况:
温县将按照环境监管网格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上述企业的环境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进行查处。
问责情况:无。
二、焦作市武陟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60130
反映情况:焦作市武陟县西陶镇石荆村西陶老一中老操场里,有个废旧工厂发出一股有机废旧材料的刺鼻气味,投诉人希望制止这种气味的产生。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收悉举报后,我们立即立即组织人员对西陶镇原石荆村老一中院内老操场场址周围进行现场调查。经现场调查,发现原石荆村老一中老操场场址位置有一个有机玻璃厂(原武陟县友信亚克力板材有限公司),该企业已于2014年前自然倒闭,企业负责人因经济纠纷案件被刑拘至今,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变卖,原料产品已清理,车间内还有少量的气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并要求该倒闭企业切实做好车间气味、厂区卫生等后续管理工作,同时加大排查范围,发现问题,立即依法查处到位。
问责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