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焦作市武陟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10048
反映情况:焦作市武陟县大封乡大司马村,有一个生产加工地沟油的小作坊,臭气熏天,污染地下水。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经查,武陟县大封镇大司马村有两家动物油脂提炼厂,分别是焦作市鸿海饲料有限公司、焦作市众喜油脂有限公司,生产工艺一致,主要以外购的生猪小肠与大肠连接处的动物脂肪膜为原料,通过高温炼油、压榨、过滤生产油饲料和渣饼饲料,其中焦作市众喜油脂有限公司长期处于停产状态。两家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产品主要用于饲料添加剂,并非举报件反映的加工地沟油的小作坊。
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焦作市鸿海饲料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油脂烟气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主要废水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无害化处理后用于还田施肥。举报件反映的污染地下水现象不存在。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6月25日,武陟县环保局针对焦作市鸿海饲料有限公司油脂烟气无组织排放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责令其立即停产,并处以2万元罚款(武环罚〔2018〕47号);二是要求该公司尽快完善烟气处理设施,加装静电油烟净化器;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管,在该公司烟气处理设施未安装完善,烟气未实现达标排放前,不得投入生产。
问责情况:2018年6月27日,武陟县环保局党组对负有监管责任的沁南环保所所长张军给予诫勉谈话处理;武陟县大封镇党委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大司马村网格员聂高中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二、焦作市孟州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10059
反映情况:焦作市孟州市大定办事处段西村,一个大型养鸡场距离居民住宅只有十几米,苍蝇很多,臭气难闻,前几天反映后,当地环保部门去现场对鸡粪进行了覆盖,并未进一步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该举报件反映的养鸡场与编号D410000201806130034中举报对象为同一养鸡场,为重复举报件。
经调查,该养鸡场位于孟州市大定办事处段西村村北,新孟路与上段十字口路西50米处,距城区东环路约500米,距蟒河约700米,不在禁养区范围内。该养鸡场建于1995年,占地2亩左右,现存栏蛋鸡7000只(日龄约200天,正处于产蛋高峰期),负责人为张芬,系被反映韩姓老板的妻子。
该养鸡场未建设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粪便主要堆放在场区后空地,经晾晒后定期外运,导致粪便在存放过程中向空气中散发臭味,同时导致苍蝇滋生。
6月12日,孟州市农林局对该养鸡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和《告知书》,责令其立即对场内外粪污进行立即清理。6月14日,该养鸡场堆放的粪便已用粪污专用三轮车全部清运完毕。6月22日,孟州市农林局疫控中心组织专业人员对该养鸡场进行全场消毒。
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孟州市将加强对该养鸡场的监管,确保其粪便日产日清。同时,积极开展疫病监测,定期消毒。因该养鸡场位于人口密集区,周边商户众多,属于敏感地带,孟州市将在该批蛋鸡产蛋高峰期后,于2018年12月底前对该养鸡场进行关停搬迁。
问责情况:无。
三、焦作市修武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10084
反映情况:焦作市修武县西村乡东交口村,有个石料厂占用诉求人的基本农田,石料厂倒闭后,诉求人想农田复耕,需要使用机器清理农田里石料厂留下的废渣,但是乡北山治理办公室不让动用机器。求助。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举报属实。
(一)关于“焦作市修武县西村乡东交口村,有个石料厂占用诉求人的基本农田”问题。
经查,该举报不属实。
1994年,修武县西村乡东交口村土地调整时,将位于村东北角的约8亩南湾河荒山荒坡地分配给本村村民杨国胜、杨保丰、姜小改、杨小庄、李聪明、王麦香、姜文阳、姜爱玉8户村民,用于开荒种树。2003年,杨国胜(男,修武县西村乡东交口村村民,身份证号:4108XXXXXXXXXX)等8户村民私自将南湾河荒山荒坡地租赁给修武县西村乡当阳峪村民孟庆光(男,修武县西村乡当阳峪村村民,身份证号:4108XXXXXXX),用于开办采石加工厂,厂名为修武县凡一采石加工厂,2004年修武县凡一采石加工厂取得采矿证后投入生产。2018年6月25日,经修武县国土资源局实地与西村乡土地利用分幅现状图相对照,修武县凡一采石加工厂地类为独立工矿用地,并非诉求人所称的“基本农田”。
(二)关于“石料厂倒闭后,诉求人想农田复耕,需要使用机器清理农田里石料厂留下的废渣,但是乡北山治理办公室不让动用机器”问题。
经查,该举报属实。
2004年4月17日,修武县国土资源局为修武县凡一采石加工厂办理了采矿许可证(证号:4108210420032),采矿期限自2004年5月至2005年5月17日。到期后,修武县国土资源局于2005年7月17日又为该采石厂续办了采矿许可证(证号:4108210520056),采矿期限自2005年7月至2007年12月。2007年10月,修武县凡一采石加工厂因经济纠纷自行关闭至今。
经现场调查,诉求人所称的“废渣”为修武县凡一采石加工厂关闭后的余料,约20吨石块,位于厂区边沿地带,属国有资产。
2016年,为加大北山治理力度,保护北山生态环境,修武县采取措施将北山采石厂全部取缔到位。采矿企业关停取缔之后,西村乡根据修武县北山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于2017年2月21日召开班子会决定加强北山巡查,任何采石厂不得私自乱挖滥采、外运余料。2018年5月18日,修武县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对北山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加强日常监管的通知》(修山治办〔2018〕3号),要求北山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在施工建设工程中产生的所有石料、废渣等物料,一律不得私自外运,同时,严防建设项目在施工建设工程中乱采乱挖、乱堆乱放和偷运石料等行为,故诉求人反映的“需要使用机器清理农田里石料厂留下的废渣,但是乡北山治理办公室不让动用机器”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加大《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保护北山生态环境的意识。
2.进一步巩固北山治理成果,加大北山巡查力度,坚决杜绝私挖乱采以及外运等现象,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
问责情况:无。
四、焦作市博爱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20008
反映情况:焦作市博爱县许良镇郭门村,村里有很多养殖户,苍蝇满天飞,臭气难闻,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举报属实。6月23日上午8时,博爱县农业局、许良镇人民政府组织调查人员对信访举报问题进行调查落实。
经现场摸排,郭门村原有5家个体养殖户,已关闭不再经营的养殖户1家;正在经营的养猪户2家,共存栏465头;养鸡户2家,共存栏6000只;距离村庄较近,沉淀池和堆粪场标准不高,苍蝇漫天飞,臭气熏天,污染环境。
处理及整改情况:
1.养殖场处理情况:
博爱县农业局、许良镇人民政府对正在经营的4家养殖场采取关闭措施,截止目前共有3家养殖场已清场到位,其中:1家养猪场、2家养鸡场。剩余1家养猪场截止目前已清运200头猪,余150头确保在7月5日前清场到位。
2.养殖场污染源处理情况:
(1)取缔养殖户堆粪场。已责成养殖户将堆粪场粪便全部清运,并用黄土覆盖恢复原貌。
(2)责成养殖户将沉淀池粪便全部抽空清运,保持清洁。
3.养殖场周边环境处理情况:
已责成村委会、养殖户对养殖场周边环境卫生彻底整治到位,确保养殖场四周路边、河边无养殖污染,无垃圾杂草,做到卫生干净整洁。
追责情况
2018年6月27日,许良镇纪委对连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环保网格长杜廷智给予诫勉谈话。
五、焦作市沁阳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20025
反映情况:
焦作市沁阳市西万镇校尉营村北,昌达公司老板身为人大代表,带头长期顶风作案,建厂至今一直使用燃煤,环保设施不运行,大量非法收购囤积私挖矿产品。为了囤料,扩厂毁坏林地上百亩,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从来没给结果。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举报反映的问题属实。
(一)关于反映“昌达公司建厂至今一直使用燃煤,环保设施不运行”问题。
2018年6月23日,沁阳市组织环保等部门到昌达公司现场核查,昌达公司全称是沁阳市昌达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沁阳市西万镇校尉营村西北,业主是苏跃敬,校尉营村支部书记,沁阳市人大代表。设计年产20000吨固体絮凝剂项目于2007年开工建设,2008年12月26日通过沁阳市环保局审批,同年开始试生产,煅烧炉窑的燃料是燃煤。近些年来,新的国家环保政策逐步出台,昌达公司原经过审批的项目部分环保设施和环保要求与现行环境管理要求和环保政策不符,因此,该公司2015年6月委托河南理工大学校办产业总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后评估报告,2016年4月22日通过沁阳市环保局验收(沁环验〔2016〕9号)。按照2016年焦作市蓝天工程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16年燃煤锅炉拆除改造方案的通知》(蓝天办〔2016〕6号)要求,对全市范围内所有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面完成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只有1条煅烧炉窑生产线正常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废气经沁阳市环境监测站取样检测,排放的粉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浓度均符合《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余3条煅烧炉窑生产线正在对除尘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处于停产状态。
综上所述,该公司一直使用燃煤做为燃料的情况属实,但不存在环保设施不运行的情况。
(二)关于反映“大量非法收购囤积私挖矿产品的问题”。
经沁阳市国土部门现场核查,昌达公司囤积的矿产品是该公司2006年至2009年在其办理的沁阳市西万镇粘土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间采挖的,囤积在昌达公司厂区,做为公司生产净化剂的原料,不存在大量非法收购囤积私挖矿产品的行为(采矿许可证附后)。
(三)关于反映“为了囤料,扩厂毁坏林地上百亩,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从来没给结果的问题”。
昌达公司占地面积30余亩(厂区占地25亩,矿产品堆放占地5亩),未办理用地手续,属违法占地行为。2018年6月23日,沁阳市林业局联合市森林公安分局到昌达公司现场进行勘查,经记录GPS点(X:398772,Y:3897564)对比林地变更卫星图像和《沁阳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数据,发现昌达公司料厂堆料点地块在2014年林地变更时已规划为林业用地,地类为无立木林地,占地3179平方米,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2016年昌达公司扩建,新占地1.1亩,也属违法占地行为,2017年,沁阳市国土部门已对该公司扩建部分违法占地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昌达公司拆除违章建筑、退还土地。
综上所述,昌达公司的确存在违法占地行为,但不存在毁坏林地上百亩的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
沁阳市政府一是要求沁阳市国土部门对该公司非法占用30亩土地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二是要求沁阳市森林公安部门在对昌达公司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问责情况:无。
六、焦作市武陟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20032
反映情况:焦作市武陟县嘉应观乡杨庄村,外地有人往河道倾倒生活垃圾、有害垃圾,没有人清理。希望督察组亲自到场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举报件中反映的垃圾场位于嘉应观乡杨庄村西詹泗路南一自然大坑,该坑中垃圾主要是建筑垃圾,包含少量生活垃圾,经嘉应观乡政府、武陟县环保部门联合核查、乡政府出具证明以及走访杨庄群众,垃圾坑中无有毒有害物质,也未发现有人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现象。有人向垃圾坑中倾倒生活垃圾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嘉应观乡政府立即组织对该垃圾坑中垃圾进行清理,同时回填黄土妥善处置,2018年7月20日前清理处置到位。二是加强管理,在垃圾坑周围设立警示标志,严禁倾倒垃圾及废物等,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发现倾倒行为,立即从严从重处罚。
问责情况:2018年6月27日,嘉应观乡党委对负有网格监管责任的杨庄村治保主任马小庆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七、焦作市山阳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10066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内容与1.焦作市山阳区苏蔺垃圾转运站离住宅区太近,设置管理严重不到位,尤其是夏天,臭气熏天,恶臭弥漫,严重污染空气质量;2.焦作市山阳区苏蔺村垃圾中转站东侧有一个露天的煤场,经常晚上施工,机械声音巨大,严重扰民,每当刮西风的时候,附近小区居民屋子里都是煤屑,非常的影响环境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
该举报属实。
1.苏蔺垃圾转运站虽然在制度规范和日常管理等方面已进行了完善和加强,但在垃圾收集、堆放、转运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异味影响。
2.举报人所称煤场,位于马村区马村街道办事处白庄村西侧白庄铁路货运专线,该专线是1992年由郑州铁路局和白庄村共建,占地约100亩,共建设2条货运专用线和1条军用运输专线,主要用于大宗物料铁路运输装卸,目前由焦作市银峰铁路物流有限公司负责经营(仅负责2条货运专用线)。白庄铁路货运专线已建设有防风抑尘网(7米-9米不等),安装有喷淋抑尘设施,建设有车辆冲洗设施,5台移动式雾炮抑尘设施。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该铁路专线主要有2个转运区域,目前堆放有煤炭。经了解,专线内的煤炭是神华国能焦作电厂有限公司和焦作万方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的电煤,由铁路运输至该专线汽车转运至电厂,焦作市银峰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只负责火车装卸和汽车转运装卸作业,该专线不属于经营性煤场。根据铁路部门要求,电煤火车运输到专线后,在规定时间内需装卸完成。由于电煤火车运输时间不定,会出现夜间装卸作业。在进行装卸时,焦作市银峰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已采取湿法作业(开启喷淋、雾炮等抑尘设施),并对出入运输车辆进行冲洗。由于该区域已建设海关物流园区(焦作经开通港物流有限公司),白庄铁路货运专线将与焦作经开通港物流有限公司协作建设集装箱货物中转站,近期正在进行协议,今后将不再进行电煤装卸作业。白庄铁路专线建设时,该区域四周无居民居住,目前,白庄铁路专线东北侧建设有南水北调小区(五区),该小区用于安置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马村段拆迁居民,于2009年开始建设,2011年建设完成居民入住。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铁路专线约堆存有3万余吨电煤,其中2万余吨为神华国能焦作电厂有限公司电煤,1万余吨为焦作万方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电煤,现场堆存煤炭已采取覆盖措施,在部分区域未完全覆盖,大风天气易扬尘。
处理及整改情况:
1.山阳区委、区政府责令区环卫处认真进行整改。一是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转运场日常管理。二是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垃圾转运场管理制度》,细化垃圾日产日清、定时冲洗场地车辆、定时喷雾消杀、定时雾炮降尘作业规范,最大限度抑制异味,降低污染。三是建立督查制度。山阳区环卫处督查科每日安排专人对转运场内外环境卫生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层层传导责任。组织召开科室工作会和班组会,传达环保要求,明确岗位职责,对转运场日常管理再强化、再规范、再细化。五是硬化裸露地面。对场区内东北部约500平方米的裸露地面进行硬化,减少扬尘污染。六是加强日常保洁。每天安排机械化作业车辆对场区进行吸尘、洗扫、冲洗作业,管理员不间断卫生保洁,确保场区干净整洁。
2.根据焦作市银峰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堆存煤炭未完全覆盖的环境违法行为,马村区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6月23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马环罚责改〔2018〕第24号),责令该公司清运现场堆存煤炭,对未及时清运的煤炭做好密闭覆盖等抑尘措施;根据焦作市银峰铁路物流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6月24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马环罚先告字〔2018〕第7号),拟处罚3万元。目前,焦作市银峰铁路物流有限公司正在积极进行清运煤炭,目前已清运1万余吨,未清运煤炭已全部密闭覆盖,待全部清运后白庄铁路货运专线将不再进行煤炭装卸转运作业。
问责情况:根据焦作市银峰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堆存煤炭未完全覆盖情况,马村街道办事处对企业办主任张宁彬进行约谈。
八、焦作市山阳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10067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1.焦作市山阳区苏蔺垃圾转运站离住宅区太近,设置管理严重不到位,尤其是夏天,臭气熏天,恶臭弥漫,严重污染空气质量;2.焦作市山阳区苏蔺村垃圾中转站东侧有一个露天的煤场,经常晚上施工,机械声音巨大,严重扰民,每当刮西风的时候,附近小区居民屋子里都是煤屑,非常影响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该举报属实。
1.苏蔺垃圾转运站虽然在制度规范和日常管理等方面已进行了完善和加强,但在垃圾收集、堆放、转运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异味影响。
2.举报人所称煤场,位于马村区马村街道办事处白庄村西侧白庄铁路货运专线,该专线是1992年由郑州铁路局和白庄村共建,占地约100亩,共建设2条货运专用线和1条军用运输专线,主要用于大宗物料铁路运输装卸,目前由焦作市银峰铁路物流有限公司负责经营(仅负责2条货运专用线)。白庄铁路货运专线已建设有防风抑尘网(7米-9米不等),安装有喷淋抑尘设施,建设有车辆冲洗设施,5台移动式雾炮抑尘设施。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该铁路专线主要有2个转运区域,目前堆放有煤炭。经了解,专线内的煤炭是神华国能焦作电厂有限公司和焦作万方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的电煤,由铁路运输至该专线汽车转运至电厂,焦作市银峰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只负责火车装卸和汽车转运装卸作业,该专线不属于经营性煤场。根据铁路部门要求,电煤火车运输到专线后,在规定时间内需装卸完成。由于电煤火车运输时间不定,会出现夜间装卸作业。在进行装卸时,焦作市银峰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已采取湿法作业(开启喷淋、雾炮等抑尘设施),并对出入运输车辆进行冲洗。由于该区域已建设海关物流园区(焦作经开通港物流有限公司),白庄铁路货运专线将与焦作经开通港物流有限公司协作建设集装箱货物中转站,近期正在进行协议,今后将不再进行电煤装卸作业。白庄铁路专线建设时,该区域四周无居民居住,目前,白庄铁路专线东北侧建设有南水北调小区(五区),该小区用于安置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马村段拆迁居民,于2009年开始建设,2011年建设完成居民入住。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铁路专线约堆存有3万余吨电煤,其中2万余吨为神华国能焦作电厂有限公司电煤,1万余吨为焦作万方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电煤,现场堆存煤炭已采取覆盖措施,在部分区域未完全覆盖,大风天气易扬尘。
处理及整改情况:
1.山阳区委、区政府责令区环卫处认真进行整改。一是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转运场日常管理。二是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垃圾转运场管理制度》,细化垃圾日产日清、定时冲洗场地车辆、定时喷雾消杀、定时雾炮降尘作业规范,最大限度抑制异味,降低污染。三是建立督查制度。山阳区环卫处督查科每日安排专人对转运场内外环境卫生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层层传导责任。组织召开科室工作会和班组会,传达环保要求,明确岗位职责,对转运场日常管理再强化、再规范、再细化。五是硬化裸露地面。对场区内东北部约500平方米的裸露地面进行硬化,减少扬尘污染。六是加强日常保洁。每天安排机械化作业车辆对场区进行吸尘、洗扫、冲洗作业,管理员不间断卫生保洁,确保场区干净整洁。
2.根据焦作市银峰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堆存煤炭未完全覆盖的环境违法行为,马村区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6月23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马环罚责改〔2018〕第24号),责令该公司清运现场堆存煤炭,对未及时清运的煤炭做好密闭覆盖等抑尘措施;根据焦作市银峰铁路物流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6月24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马环罚先告字〔2018〕第7号),拟处罚3万元。目前,焦作市银峰铁路物流有限公司正在积极进行清运煤炭,目前已清运1万余吨,未清运煤炭已全部密闭覆盖,待全部清运后白庄铁路货运专线将不再进行煤炭装卸转运作业。
问责情况:根据焦作市银峰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堆存煤炭未完全覆盖情况,马村街道办事处对企业办主任张宁彬进行约谈。
九、焦作市解放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10069
反映情况:焦作市解放区后庄村有一关停啤酒厂改建的养猪场,距离居民家很近,一天到晚都臭气熏天,经过环境整改,不允许养殖,但猪圈、鸡笼、鸟笼没有拆除,仍然臭气熏天。希望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件属实。
2018年6月23日,解放区组织健康产业园区、解放区环保局、解放区农林水利局组成联合执法队,对举报的问题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养殖场系一家啤酒厂2004年破产后,由村委会租给本村村民用来发展养殖业。2018年3月底,按照解放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后庄村委会已对场内养殖户进行全部取缔,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但由于取缔后场地内还有部分残留粪便,所以存在异味。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6月24日,解放区健康产业园区立即组织后庄村人员对场区内的残留粪便和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和冲洗。因正值夏季,天气炎热,为避免异味再次产生,防止反弹,解放区政府责令其限期对养殖场地进行拆除,确保将异味彻底消除。此场地经整改后,不再进行养殖,准备转为他用。
在今后工作中,解放区将引以为鉴,建立环境保护的长效监督巡查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问责情况:2018年6月25日,经健康产业园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对后庄村委会主任耿小平(网格长)给予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的处理。
十、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20008
反映情况:焦作市从2009年开始进行了大范围的改建拆迁,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车辆运输建筑垃圾给环境造成污染,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到处填埋,浪费资源又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经调查,2012年以前,焦作市建筑垃圾管理处于粗放式管理阶段,建筑垃圾管理由各城区负责,因监管政策不完善、部门职责不清晰、综合执法不到位等,导致建筑垃圾管理粗放、随意堆放、到处填埋、资源再生利用滞后,与举报内容基本吻合。如2009年3月份国家南水北调总干渠中线工程在焦作全面启动,总干渠城区段总长16.7公里,中心城区段长8.4公里,征迁涉及解放、山阳两区13个行政村,征迁面积51余万平方,产生建筑垃圾约20余万方。南水北调总干渠拆迁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由于市里没有一家正规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建筑垃圾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和消纳,“黑渣土车”私拉乱运、随意倾倒现象严重。
2012年以来,焦作市城管局多措并举、综合施治,不断加大建筑垃圾管控力度,建筑垃圾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一是建立政策支撑。2012年,市城管局借鉴外地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焦作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经相关部门多轮论证,数次修改,于2012年3月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施行是我市建筑垃圾法制化管理进程中迈出的最为坚实的一大步。二是强化组织保障。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我局于2012年7月成立了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负责城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监管工作,实现了对建筑垃圾的专业化管理。三是实行特许经营。全面实施建筑垃圾运输、处理特许经营制度,经市政府批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成立了两家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企业。目前,两家特许经营企业(奔骋公司、交运公司)运输车辆由2013年的40辆已增加到151辆,规范的运输方式,合理的运输路线,使建筑垃圾的“流量”和“流向”得到有效管控。同时,解放区政府、山阳区政府各引进了一家资源化利用企业,目前正在筹备之中。四是开展联合执法。2017年7月,市城管、住建、交通、公安、环保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在中心城区开展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联合执法,联合执法队伍组建至今,共教育纠正和查处违规车辆400余辆,违章罚没43余万元,有效遏制了“黑渣土车”私拉乱运、随意倾倒和野蛮运输等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在大量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虽然我局采取了许多措施,但部分渣土车带泥上路、密闭不严,个别工地不办建筑垃圾处置手续,违规使用“黑渣土车”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情况仍时有发生,我局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整改。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在全市产生建筑垃圾的工地出入口、商砼搅拌站以及城区易倾倒部位(或区域)安装设置数字视频监控设施,与数字城管进行联接,实行实时监控,变人防人治的单一管理模式为人机并重的管理模式,为从源头上管住管好建筑垃圾提供科技支撑。
二是规范运输特许经营。建立特许经营企业考核制度,对车辆密闭不严、沿途抛洒、随意倾倒、超速行驶、带泥上路等违规行为,分别对所属企业和运输车辆实施处罚、停运直至取消运输资质。三是扶持好终端处置。按照《焦作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五城区各建一个消纳场,中心城区引进一家建筑垃圾专业化利用企业,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处置;适时出台我市再生骨料和混凝土使用相关规定,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产业化快速发展。四是持续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活动,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执法效能,实现对建筑垃圾运输的有效管控。
问责情况:无。
十一、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20010
反映情况:
群众来信反映:焦作市从2009年开始进行了大范围的改建拆迁,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车辆运输建筑垃圾给环境造成污染,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到处填埋,浪费资源又污染。诉求焦作市山阳区政府规范建筑垃圾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同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20008
处理及整改情况:同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20008
问责情况:无。
十二、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20011
反映情况:
群众来信反映:焦作市从2009年开始进行了大范围的改建拆迁,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车辆运输建筑垃圾给环境造成污染,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到处填埋,浪费资源又污染。诉求焦作市人民政府规范建筑垃圾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同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20008
处理及整改情况:同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20008
问责情况:无。
十三、焦作市城市管理局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20012
反映情况:
群众来信反映:焦作市从2009年开始进行了大范围的改建拆迁,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车辆运输建筑垃圾给环境造成污染,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到处填埋,浪费资源又污染。诉求焦作市山阳区城管局规范建筑垃圾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同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20008
处理及整改情况:同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20008
问责情况:无
十四、焦作市沁阳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20025
反映情况:
群众来信反映:焦作市沁阳市山王庄镇廉坡村,通过沁阳市正副市长批准,环保、工商等各部门批准,按时纳税,遵纪守法的15家洗煤厂,在中央督察组进驻河南期间,遭沁阳市委、市政府粗暴的(一刀切)行为,不分青红皂白,全部拉闸停电、停产停业。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信访反映的问题属实。
沁阳市经营性煤场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一直以来以“门槛低、形象差、污染重”被上级政府和广大群众所诟病。6月19日,中央环保督察组下沉沁阳市督察,在反馈的问题中明确指出“煤炭物流园区的生产和运输是焦作市大气污染重要来源之一”。
为进一步改善沁阳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沁阳市按照《焦作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焦作市煤场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焦环委〔2014〕12号)、《焦作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煤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深化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17〕301号)、《焦作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经营性煤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17〕97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沁阳市煤炭市场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根据各煤场实际情况,将全市204家经营性煤场分为关闭类和整治类2类(其中关闭类93家,整治类111家),要求关闭类煤场于6月底前按照“场光地净”标准关闭到位,整治类于7月15日完善土地、环保等手续,并达到焦作市煤场整治“9+1”环保标准,逾期不能整改完成的,列入关闭类。
经调查,沁阳市山王庄镇廉坡村北的15家洗煤厂隶属于沁阳市市滨泰物资有限公司、沁阳市升宝煤炭公司、沁阳市德瑞物资有限公司、沁阳市龙辰工贸有限公司,上述4家公司在2016年3月份由沁阳市煤炭市场综合整治指挥部批准列入环保改造范围,要求其按照焦作市煤场整治“9+1”环保标准进行改造,4家企业也承诺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但截至目前,4家公司均未办理土地、环评和规划手续,硬件设施也未达到焦作市制定的煤场整治“9+1”环保标准。按照《焦作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经营性煤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17〕97号)文件精神,2018年6月底前必须完成经营性煤场环境污染整治任务,对达不到整治要求的煤场,依法予以关闭。
沁阳市对上述15家洗煤厂采取“拉闸限电”情况属实,理由是它们已不具备整改达标的条件,且不符合焦作市关于煤场环境污染整治的有关要求,因此沁阳市对其采取断电措施,要求限期拆除设备,退出经营。“拉闸限电”措施是为推进沁阳市煤炭环境污染整治的一种手段,且整个煤炭环境污染整治过程中对于“关闭类”和“整治类”也是区分对待的。因此信访人提出沁阳市存在“一刀切”的说法不妥。
处理及整改情况:
沁阳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整治攻坚力度,按照焦作市有关要求,坚决完成整治任务,切实提升沁阳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问责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