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三版)三是年产20万吨高档文化用纸扩建项目,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08年10月通过省环保厅审批(豫环审〔2008〕237号)。该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年产5万吨无碳复写纸项目于2012年2月1日通过省环保厅验收(豫环评验〔2012〕7号);二期工程15万吨/年高档文化用纸项目于2014年9月通过省环保厅验收(豫环审〔2014〕352号)。
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经现场检查和调取自动在线数据,该公司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举报件反映的江河纸业公司长期以来非法排放不属实。
经查,因举报人张文奇非法举报涉嫌损害江河纸业商业信誉、商品信誉,江河纸业为维护企业正当利益,于2017年3月13日向武陟县公安局正式报案,武陟县公安局经审查后于3月15日正式立案侦查,经初步鉴定,直接经济损失高达70多万元。2017年3月23日,武陟县公安局依法将举报人张文奇批准刑事拘留。2017年5月16日,武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将张文奇执行逮捕。目前,武陟县人民法院已依法开庭审理此案,尚未宣判。张文奇非法举报损害企业商业利益、信誉被江河纸业报案、被依法处理属武陟县公检法依法执行公务行为,除此之外,未对任何人采取过打击报复行为。举报件反映的“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和当地大批官员相互勾结”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加快詹店镇污水处理站项目建设步伐,确保尽快投入运行,彻底解决詹店镇工业园区排水难问题。同时,要求河南佳怡食品有限公司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进度,在詹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建成投运前,经处理达标的生产废水用于厂区绿化和喷洒,不得外排。
(二)针对河南伟企实业有限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18年6月27日,武陟县环保局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武罚责改〔2018〕第54号)、《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武环罚先〔2018〕第55号),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9万元罚款。
(三)针对该公司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18年6月27日,武陟县环保局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停产决定书》(武环停〔2018〕第55号)、《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武环罚先〔2018〕第56号),要求其立即停产整改,并处5万元罚款。
(四)加强县城产业集聚区涉水排污企业、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特别是江河纸业、瑞丰纸业排水大户的监管,确保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2018年6月29日,针对河南伟企实业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詹店镇党委对负有监管责任的镇环境攻坚办包村干部刘平给予诫勉谈话处分;詹店镇纪委对负有网格监管责任的溜村第一书记赵长宝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武陟县环保局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县东所副所长徐涛给予诫勉谈话处分。